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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強文化產品創作生產的引導
(一)堅持正確創作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熱情謳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偉大實踐,生動展示我國人民奮發有為的精神風貌和創造歷史的輝煌業績。要引導文化工作者牢記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神圣職責,堅持正確文化立場,認真對待和積極追求文化產品社會效果,弘揚真善美,貶斥假惡丑,把學術探索和藝術創作融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事業之中。堅持發揚學術民主、藝術民主,營造積極健康、寬松和諧的氛圍,提倡不同觀點和學派充分討論,提倡體裁、題材、形式、手段充分發展,推動觀念、內容、風格、流派積極創新。把創新精神貫穿文化創作生產全過程,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五四運動以來形成的革命文化傳統,學習借鑒國外文化創新有益成果,兼收并蓄、博采眾長,增強文化產品時代感和吸引力。
(二)推出更多優秀文藝作品。文學、戲劇、電影、電視、音樂、舞蹈、美術、攝影、書法、曲藝、雜技以及民間文藝、群眾文藝等各領域文藝工作者都要積極投身到謳歌時代和人民的文藝創造活動之中,在社會生活中汲取素材、提煉主題,以充沛的激情、生動的筆觸、優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創作生產出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人民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實施精品戰略,組織好“五個一工程”、重大革命和歷史題材創作工程、重點文學藝術作品扶持工程、優秀少兒作品創作工程,鼓勵原創和現實題材創作,不斷推出文藝精品。扶持代表國家水準、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優秀藝術品種,積極發展新的藝術樣式。鼓勵一切有利于陶冶情操、愉悅身心、寓教于樂的文藝創作,堅決抵制低俗之風。
(三)建立健全文化創新機制。建立健全有利于文化工作者深入實際、深入生活、深入群眾的體制機制,充分調動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營造有利于文化創新的良好環境。建立以文化生產單位和個人為主體、以優秀文藝作品的市場化開發為重點、以完備的產業鏈和完整的價值鏈為依托、以版權保護為保障的文化創新機制。敏銳反映社會實踐的新領域、表現主體的新變化和受眾的新要求,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手段推動形式創新,催生新的文藝品種,增強文化產品的表現力、感染力和傳播力。
(四)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堅持把遵循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評價作品最高標準,把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統一起來,形成科學的評價標準。建立公開、公平、公正評獎機制,精簡評獎種類,改進評獎辦法,提高權威性和公信度。加強文藝理論建設,培養高素質文藝評論隊伍,開展積極健康的文藝批評,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影評、戲評、書評、樂評等活動,倡導主流價值取向,引導群眾審美鑒賞,堅決抵制低俗之風,著力凈化文化市場,努力營造文化發展良好環境。加強文藝評論陣地建設,扶持重點文藝評論媒體。加大優秀文化產品推廣力度,運用主流媒體、公共文化場所等資源,在資金、頻道、版面、場地等方面為展演展映展播展覽弘揚主流價值的精品力作提供條件。設立專項藝術基金,支持收藏和推介優秀文化作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積極開展版權保護及相關服務,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