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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發展文化產業
(一)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構建結構合理、門類齊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創意、競爭力強的現代文化產業體系,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支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為推動科學發展提供重要支撐。加快轉變文化產業發展方式,促進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質量效益型轉變,增強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實施一批重大項目,推進文化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壯大出版發行、影視制作、印刷、廣告、演藝、娛樂、會展等傳統文化產業,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游戲等新興文化產業。培育骨干企業,扶持中小企業,完善文化產業分工協作體系。鼓勵有實力的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推動文化資源和生產要素向優勢企業適度集中,培育文化產業領域戰略投資者。規劃建設各具特色的文化創業創意園區,支持中小文化企業發展。優化文化產業布局,發揮東中西部地區各自優勢,加強文化產業基地規劃和建設,規范建設一批全國文化產業示范區,發展文化產業集群,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弘揚民族優秀文化的產業支持力度,打造知名品牌。發掘城市文化資源,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建設特色文化城市。發揮首都全國文化中心示范作用。推動文化產業與旅游、體育、信息、物流、建筑等產業融合發展,提升品牌價值,增加物質產品和現代服務業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
(二)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大型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在發展產業和繁榮市場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和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在投資核準、信用貸款、土地使用、稅收優惠、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對外貿易和申請專項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營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和法制環境。加強和改進對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服務和管理,引導他們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建立健全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鼓勵和引導文化企業面向資本市場融資,促進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和文化資源的對接。推動條件成熟的文化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已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做大做強。
(三)推進文化科技創新。發揮文化和科技相互促進的作用,深入實施科技帶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抓住一批全局性、戰略性重大科技課題,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加快發展文化裝備制造業,以先進技術支撐文化裝備、軟件、系統研制和自主發展,加快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提高我國出版、印刷、傳媒、影視、演藝、網絡、動漫游戲等領域技術裝備水平,增強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依托國家高新技術園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建立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把重大文化科技項目納入國家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支持產學研戰略聯盟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研發制定文化產業技術標準,加快建立文化產品和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文化數字化建設工程,改造提升傳統文化產業,培育發展新興文化產業。支持電子信息產業研究開發內容制作、傳輸和使用的各類電子裝備、軟件和終端產品,支撐文化產業發展。
(四)擴大文化消費。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創新商業模式,拓展大眾文化消費市場,開發特色文化消費,擴大文化服務消費,提供個性化、分眾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提高基層文化消費水平,引導文化企業投資興建更多適合群眾需求的文化消費場所,鼓勵出版適應群眾購買能力的圖書報刊,鼓勵在商業演出和電影放映中安排一定數量的低價場次或門票,鼓勵網絡文化運營商開發更多低收費業務,有條件的地方要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文化消費提供適當補貼。積極發展文化旅游,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旅游相結合,提升旅游的文化內涵,發揮旅游對文化消費的促進作用,支持海南等重點旅游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