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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國家鼓勵支持地方利用非遺項目開發(fā)產業(yè)化是否會破壞?非遺是否有必要單獨立法?昨天,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委員們主要圍繞上述兩個問題展開觀點交鋒。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到會聽取分組審議意見,會后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鼓勵地方重申遺、重保護,有的地方存在重申報、輕保護的問題,立法通過后將可強制要求地方進行相關非遺項目的保護和合理開發(fā)。
問題一
非遺開發(fā)熱或引起破壞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倪岳峰表示,草案規(guī)定,國家鼓勵和支持地方開發(fā)非遺項目發(fā)展文化產業(yè),這迎合了某些地方利用非遺從事經濟開發(fā)的利益沖動,無疑加劇了非遺開發(fā)與保護之間的矛盾。
與上述觀點相呼應,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劉柔芬在分組審議時表示,草案明確鼓勵地方開發(fā)非遺項目,實際上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許多地方將申請下來的非遺項目已開發(fā)成旅游項目,保護不足情況較為嚴重。
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馬啟智說,現在很多非遺和商業(yè)、市場機制結合起來,頻繁的演出是為了招攬游客,增加收入。凡是有可以被市場利用的非遺,市場也絕不會讓它閑置。但是現在為迎合觀眾的口味和需求,在商業(yè)化的過程中,原來的非遺面貌也在變化,原汁原味的非遺都走了樣,福兮禍兮值得研究。
>>回應
重申報也要重保護
對此,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表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已經進入一個新的保護階段,有些地方過去開發(fā)違背了非遺保護的客觀規(guī)律,有的地方重申報、輕保護,但整體來說近幾年我國非遺保護取得了重要成績,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全民意識的提高。我們的觀點是反對重申報、輕保護,要求重申報、重保護。申報很重要,申報非遺起碼要達到相關的法規(guī)條例的要求,申報是為了推動保護。但是不能光申報不保護,或者亂保護,今天在審議中的意見很有建設性。”
問題二
非遺是否有單獨立法必要
列席會議的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福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單獨立法的必要性提出疑問,他表示,“物質”與“非物質文化”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分清,實際上,除了自然界的物質,其他幾乎都有人類加以改造的痕跡。是否可以考慮將我國文物法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合二為一?
>>回應立法后可強制地方保護非遺
王文章表示,目前有9個省市制定了非遺地方性法規(guī),在沒有通過國家性的立法之前,地方立法保護對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很重要,立法保護是最根本的保護。此前,我們都是單向的選擇性的項目保護,如對少數民族、中藥等,從2003年開始我們將所有的非遺都納入,真正采取一個科學的態(tài)度對待非遺保護。如果該法通過,我們國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立法體系將進一步完善,有些地方不太重視,或者沒有立法,通過呼吁宣傳,地方政府也會加入到非遺保護中,立法通過之后將強制要求地方進行相關非遺項目的保護和合理開發(fā)。
同時,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其自己延展的規(guī)律,這部法律草案里面為此專門規(guī)范了按照其規(guī)律進行科學的保護。因此,專門通過國家立法保護非遺非常必要。
問題三
草案未涉及非遺知識產權保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倪岳峰提出,類似戲曲等非遺如果開發(fā)將必然涉及到產權的保護,但是目前的草案中沒有涉及。
>>回應
將有配套法規(guī)落實具體問題
王文章回應說,針對非遺的保護法是全國范圍內一個整體性的法律,不可能進行一些很具體的規(guī)定,該法通過后,我們一定會從一些政策來細化怎樣來落實該法律,包括知識產權,如生產性保護,對稅收、貸款、政策扶持,將會繼續(xù)制定詳細的法規(guī)政策,推動非遺保護工作的實施。
本報記者孫乾
記者觀察
2005年,文化部組織開展了新世紀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隨后逐步建立了四級名錄體系和代表性傳承人評審認定體系。目前,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已建立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4155項。有統(tǒng)計顯示,近年來中央和省級財政已累計投入17.89億元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一個全國性、系統(tǒng)性的科學保護體系正在逐步形成。然而,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穩(wěn)步推進的過程中,非遺發(fā)展也存在著“冰火兩重天”。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十六次會議中進行審議的非遺法草案無疑是對這些問題的制度化求解。
冰:部分非遺后繼無人
清末,北京正陽門外有條“燈籠大街”。因民間宮燈、花燈多出于此處林立的燈店而得名。這些店鋪前面營業(yè)招呼應酬客人,后面是作坊進行操作,客人們可以看見整個生產過程,也可以隨時提出自己的創(chuàng)意和要求。設計圖紙、選料開料、制作燈架、燈扇繪畫……看得游人流連忘返。這條街上,最有名氣的當數“文盛齋”。
從上海世博會回溯95年,1915年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北京“文盛齋燈畫扇莊”以宮燈等工藝品參會,一舉獲得兩塊金牌,載譽而歸。由此,古色古香的宮燈在國際市場上打開銷路,遠銷歐美各國,成為傳統(tǒng)出口商品。
而今,北京宮燈已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文盛齋經合并,成為目前的保護單位:北京市美術紅燈廠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紅燈廠)。宮燈設計制作的手藝,傳承到了紅燈廠美術設計師馬元良的手中。
始于明朝的北京宮燈,穿過歷史的長河,沒了當年“燈市千光照,花焰萬枝開”的繁盛。雖已入選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卻在時空的坐標中,漸行漸遠,面臨消失。由于外銷渠道不暢,成本較高,加之古色古香的宮燈如何融入現代家居風格的問題沒有解決,廠子銷售出現嚴重困難。
“已經停產快兩年了。”馬元良嘆了口氣說。作為廠里唯一的高級設計人員,他說自己成了“晴雨表”。上世紀70、80年代熬通宵設計圖紙的日子一去不返,現在基本上“沒活兒可干”。
沒有訂單,收入就上不去,新人進不來。他50歲的時候就想帶徒弟,現在快70了,馬元良的愿望還沒能實現。“廠里一線的職員,每個月工資1000塊錢左右。活兒又辛苦,這樣的條件,沒法吸引年輕人。”廠長杜楊說,自己來這兒27年了,沒進過一個新人。
不管什么時候路過天安門,馬元良總下意識地抬頭往城樓上張望。休息廳里還掛著他和同事為35年國慶設計的宮燈。
火:非遺變成“搖錢樹”
前不久,“中國丹霞”地貌成為中國的第40項世界自然遺產,一時間中國再掀“遺產熱”。根據住建部的統(tǒng)計,目前中國有包括杭州西湖在內的35個項目正式備選申遺,而各地躍躍欲試提出申遺的已經排隊到下個世紀。
“一些地方政府把勁兒都使到申報前,一旦申遺成功,得到國家相關部門認定后,地方政府的政績完成了,就又是慶祝會又是文化節(jié)的,具體的保護工作卻被扔到一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評審專家委員會主任馮驥才接受采訪時說,重申報、輕保護,甚至超負荷利用和破壞性開發(fā)的現象,如今在全國普遍存在。
有專家指出,部分地區(qū)把非遺當成搖錢樹,甚至出現了誤把非遺當作行業(yè)壟斷特權的現象,一旦確定了某個保護單位和傳承人,便不允許他人發(fā)展該項目,完全背離了設置保護名錄的初衷。
由此,人們開始懷疑這股積極申遺的熱情,是否緣于民族文化的傳承和發(fā)揚。
更有專家發(fā)出警示:這股熱潮有可能演變?yōu)閷Ψ俏镔|文化遺產的一次集中毀滅。
求解
落實保護責任推出機制
“很多年以后,宮燈會不會成為一個檔案里才能查得到的詞語?”馬元良閉起眼睛想象:微風吹拂,絲穗搖曳,六方宮燈上仿佛飛龍抖動,“真可惜了這種美”。
據悉,60年間,我國傳統(tǒng)劇種損失了三分之一;消失的舞蹈類遺產超過20多年前統(tǒng)計總量的三成,其中河北、山西兩省近三分之二的傳統(tǒng)舞蹈失傳。
“非遺保護應該納入地方政府的工作規(guī)劃中,落實責任,納入財政預算。”全國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文化室主任朱兵說,這項保障制度已經在目前的非遺草案中有所體現。
另一方面,隨著政府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逐步加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現已有1028項。同時,各省市乃至縣一級也相繼建立遺產名錄。但是目前的名錄“只進不出”,為此,專家建議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的“非遺名錄”應該效仿世界文化遺產的管理辦法,對已進入名錄的遺產設立警告和除名機制。
朱兵說,在現代生活方式的沖擊下,農業(yè)社會一些依靠口傳身授予以傳承的文化遺產不斷消失,亟須通過立法明確有關制度,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
“把這些年非遺保護的措施、方法通過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體現了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視,也是更高層次的保護。”朱兵說。
對于非遺草案,馬元良有自己的期待。“市場問題需要自身解決,希望法律的出臺能夠對招徒進行補貼,畢竟有新人,才能傳承。”
本報記者張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