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廿七年即公元1901年春天,秦皇島撫寧縣發生血案,周各莊李家先后12人喪命。命案發生不久,懷著身孕的李家兒媳馬家姑娘即走上漫漫控告之路。這個失去 3個孩子的母親,堅忍而決絕。控告路上,千辛萬苦,遺腹子出生數月又被害,公爹也打了退堂鼓,她卻百折不撓,懷揣孩子發辮,誓將兇手繩之以法。3年多的時間,官司從縣打到府,從府打到省,又從省打到京城,反反復復,曲曲折折,牽涉到的官員從知縣、知府一直到那桐和袁世凱這樣的朝廷一品大員,甚至連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都驚動了。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官司落幕,馬家姑娘贏了。人們看到,中國末科狀元劉春霖出席朝廷安排的瓊林宴之際,命案策劃者和制造者,大挑知縣、舉人王維勤在等待命運的最后宣判,他也將成為中國歷史上接受凌遲之刑的最后一人……
本報《燕趙風物》專欄,自2009年12月6日起,對這樁發生在108年前的命案進行了連續報道(讀者也可登陸燕趙都市網www.yzdsb.com.cn閱讀),旨在鑒古警今,在讀者中間也引起很大反響。2010年3月16日,省內部分知名專家做客本報,就此報道從歷史和文化的層面,進行座談研討。本報記者特摘錄以下精彩片段,以饗讀者。
比楊三姐告狀更驚心動魄
這件事比楊三姐告狀更驚心動魄。的確,這是塵封了108年的非常特別的大事,不論是史學價值,還是藝術的價值,都應該超過楊三姐告狀,甚至可以直追那個時代的楊乃武和小白菜。我們河北這件事為什么沒有得到應有的歷史肯定?
我是從小聽李馬氏(即奇案中的馬家姑娘,記者注)的故事長大的。我1996年來到燕趙都市報,那一年撫寧縣民政局突然發現了這件事,并在民間征集史料,可惜我當時已經離開了。因為燕趙都市報的編務太繁忙,我無暇關注這件事,去年和前年的時候,和人們說起這件事,引起記者的重視,覺得這件事可以做。
我聽到的都是老人傳說給我的。記者報道做得很嚴謹,獲得了當時很真切的史料,所以使得老人們相傳的東西還原為一個歷史事件。他做的一些考究,包括一些評說,比我聽到的更精準。但是我覺得媒體所能做的事情也僅止于此,畢竟不是史學家。如果我們還有一個大的想法,就是想通過藝術形象,進一步擴大這個人物和事件的影響。這還要依賴于藝術界,媒體所能做的就是在河北首先披露出來。
老李家和老王家,應該說都是大戶,老王家世代書香,三輩人都中過進士、舉人。老李家就是土財主,人多勢眾,時常有一些不軌的行為,兩家因一些小事結怨,最后釀成這樣的慘案。一旦釀成慘案,是非就不重要了,因為不至于要把人都殺了,殺一個人行,殺他全家的婦女和孩子,這就太過分了。還是世代讀書人牽頭來做的滅絕人寰的事情。
如果光是殺了人,或者把這個案子破了,也不值得我們發掘,關鍵是出現了這樣一個女人———馬家姑娘。李馬氏連個名字都沒有,實際上“李馬氏”這樣的稱謂就反映了那個時代婦女的地位。
老李家還有一個活著的人——— 李際昌。留下這么兩個人,一個公公,一個兒媳。真正有深仇大恨的莫過于李際昌,但最后把官司打到底的卻是馬家姑娘,這樣一個女人的典型意義,那就是她能讓所有的男人汗顏,公公不去打官司,而讓兒媳婦打官司。
然后她回娘家找到她的哥哥寫訴狀,寫得非常好,拿著訴狀從縣里面開始告狀,一直到府里,再告到直隸總督那里,整整三年,并且懷抱襁褓里的孩子。一個女人把這個官司打贏了,我感覺這個案件的慘烈是天下少有的,打贏這樣官司的女人也是少有的,遠遠超過楊三姐。案件本身甚至超過楊乃武和小白菜案,這是12口人的滅門慘案,一個女人在血泊中站起來,做這件事,可以叫做驚天地泣鬼神。
歷史和文學永遠不是一碼事
民間對歷史的接受,往往是通過文藝作品。
文藝作品反映的歷史真實性特別重要,因為很多人通過文藝作品,了解他們的所謂的歷史。《108年前一樁驚天命案》這篇報道,有幾方面的價值。
首先是文學的價值。像這樣一個素材,沒必要演繹加工,它本身就有很大的文學價值。
其次,我們的歷史研究,有一種趨向,就是對民間社會的關注越來越多。通過記者的報道,可以了解當時的民情,所以,我想它在史學上也有一定意義。
另外,它也有文化學意義,比如,關于國民性的剖析。……實際上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用史學的規范敘述一個文學故事,我可能永遠達不到這樣一種境界。歷史和文學永遠不是一碼事,規范不同,但是,這篇報道所提示的方向是很好的,也很可敬。
能不能成為名案,有很多因素
這個題材發掘得很好,是108年前的驚天命案,我看這里面說12條人命,這確實是一個大案。并且,是發生在民間,就是庚子事變前后,這樣的歷史背景下的案子。這個事件本身就是挺令人震驚的事。就它發生的情節而言,也不是特別復雜,復雜的是這個案子發生之后,就是李馬氏告狀,用今天的話說是上訪,歷經了多年,一層層,這個過程是非常曲折的,也非常能凸顯這個人物的特點。我感覺這個事本身就是非常有價值的。
但是民間的這種事確實能夠成為名案,像楊乃武與小白菜、楊三姐,確實成了名案。和這個重要性肯定有關系,但是肯定不會成正比,有的時候這個事本身更未必就到后世那么出名,這個能不能成為名案,很多因素,陰差陽錯的影響。正因為從這個意義上,報人特有的敏感,根據一些蛛絲馬跡把它發掘出來,有這么一個版本展示給讀者,很有意義。這個題材是屬于內容方面的。
第二個感覺,體裁把握得比較好。
史學的功夫和文學這兩個方面結合好了,記者才可能做得比較到位。記者的報道不同于小說,不能去虛構一些情節和人物,必須基于事實。記者的這篇報道,可以說查詢了大量的史料,比如地方志,有關受害人留下來的東西,有關大臣的奏折、日記,還有一些相關的筆記材料,總而言之是多類別的。
報道里面講到慈禧,有的時候并不是你想做考證就能考證出來的,文章有存疑,這樣處理也比較合適。在寫作技法上,它畢竟不同于歷史論文,它要去吸引讀者,要有可讀性,比方說很多背景的東西、很多的聯系,跟楊乃武與小白菜產生聯系,這樣有機地聯在一起,就比較豐厚。
從史的方面說,報道里面提到了陽春三月殺戮開始,在后面還提到了“借助洋兵之力”,這個沒有很具體,是“借助”了嗎?怎么借助的?以“通匪”的理由,如果真是這種理由,這個細節上還是可以發掘的。這個事是不是真借助了洋兵,是不是通匪,這和社會意義聯系非常大,這個政治色彩就很濃了。王維勤就是借機進行報復,也影響到這個案件的性質。是一種借機報復,案件的社會意義是不一樣的,如果有很明確的證據,就是借用了洋兵,或者通匪,至少這個東西可以進一步發掘,更能凸顯這個案件的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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