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4日電 為加強網絡文化市場管理,文化部日前發布了《關于查處第七批違法游戲產品及經營活動的通知》。對涉嫌違法、違規的188家運營單位及其游戲產品進行通報,并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門根據《通知》的要求對通報單位進行調查和查處。
通報單位包括:海口動網先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單位;北京唐愛時空網絡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等8家單位運營的網絡游戲產品;上海贏思軟件技術有限公司等48家單位;天津風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廣州華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53家單位;永恒之塔私服等30家網站。
同時,文化部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執法機構在一個月的時間內集中進行整治和查處,并積極會同通信管理等部門,落實對違法單位的行政處罰。《通知》要求各地將行政處罰和技術監管相結合,對提供違法游戲的網站通過技術措施予以封堵,并要求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卸載或屏蔽有關網站、產品。
《文化部辦公廳關于查處第七批違法游戲產品及經營活動的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北京、上海、重慶、天津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為加強網絡文化市場管理,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第412號令)、《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文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79號)和《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初步調查取證,現決定對以下涉嫌違法的游戲產品及其運營單位予以查處,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海口動網先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單位(見附件一),利用互聯網對運營的網絡游戲產品進行格調低俗的宣傳,請有關省(市)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執法機構責令其停止進行低俗宣傳。
二、北京唐愛時空網絡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等8家單位(見附件二)運營的網絡游戲產品,涉嫌宣揚低俗、賭博、暴力等內容,請有關省(市)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責令其停止提供,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予以查處。
三、上海贏思軟件技術有限公司等48家單位(見附件三)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請有關省(市)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責令其停止提供包括網絡游戲在內的所有互聯網文化產品,并依照《規定》予以查處。
四、天津風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見附件四)提供未經文化部批準進口的互聯網文化產品,請有關省(市)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依照《規定》予以查處。
五、廣州華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53家單位(名單另發)運營的國產網絡游戲產品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備案,請有關省(市)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責令其進行備案,并依照《規定》予以查處。
六、永恒之塔私服等30家網站(見附件五)非法提供網絡游戲“私服”,請有關省(市)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按照《規定》予以查處。
七、網游輔助工具下載網等30家網站(見附件六)非法提供網絡游戲“外掛”,請有關省(市)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按照《規定》予以查處。
八、本通知印發15日內,通知附件涉及的單位未在網站上標明網絡游戲經營單位名稱的或假冒其它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須主動向經營單位注冊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說明情況。逾期未說明情況的,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要提請有關部門依法予以關閉。
九、自本通知印發20日內,所有從事網絡游戲經營活動的單位,須在運營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運營單位的企業名稱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編號,并且網站域名須與申報《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時提供的域名一致;凡違反者,由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依法予以查處。
十、請各地文化行政部門按照《關于印發<互聯網站管理協調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電聯[2006]121號)的規定,積極會同通信管理等部門,落實對違法單位的行政處罰。同時,將行政處罰和技術監管相結合,對提供上述違法游戲的網站通過技術措施予以封堵,并要求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卸載或屏蔽有關網站、產品。請各地在本通知印發后30個工作日內將查處情況報告我部文化市場司。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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