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月三日,一個名為“絕代三寸,風華金蓮”——臺灣人與三寸金蓮的展覽在臺灣故事館展出。目的在于讓民眾通過了解三寸金蓮鞋產生的歷史和演變,進而了解曾流行于大陸和臺灣的纏足文化。展覽共展出由臺北縣土城廣川醫院院長,也是三寸金蓮文物館館長的柯基生收集的三寸金蓮鞋真品四十六件。圖為工作人員正在向觀眾展示臺灣婦女曾穿過的三寸金蓮鞋。中新社發 陳立宇 攝
這是一個“公民寫史”的時代,它給了我們每個人一支筆,以打破幾千年來被官史和史官壟斷的歷史書寫權和解釋權。
我們不僅有筆和紙,我們還有相機、攝像機、電腦、網絡社區、博客……我們既可以記錄現在或還原過去,也可以通過追記家世修繕家譜來接續失落的傳統。我們定義的歷史,是任何已經發生而不應忘記的事情。我們寫就的歷史,未必是宏大敘事,但點點滴滴的事實,將會匯成最本真的大歷史。
當女人足之大小不僅取決于男人的好惡,甚至攸關文化興衰和國家命運,纏足與放足就不再是一項個人權利。
在現代人看來,中國古代婦女纏足是個“歷史之謎”,至今仍難理解。纏足,何時產生?何以流傳千年?
主流觀點把纏足看作一種病態或變態行為,認為纏足折射出的是一種“變態的文化現象,畸形的審美觀念,畸形的心理”,甚至相當長時期里的古代社會也因此而被認為是一個“變態的社會”。
然而,讓我迷惑不解的是:纏足成為一種通行的社會習俗有千余年歷史,小腳在那個時代是一種美的體現,纏足是實現這種美的手段,都是不爭的事實。在千余年的時間里,一個民族中的多數男子都喜歡小足,多數女子都纏足,是否可以簡單地說他們是病態呢?很顯然,一個民族集體“患病”千年,是說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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