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失海外的圓明園十二生肖獸首銅像再次觸痛了國人。
巴黎佳士得拍賣公司前不久宣布,將于明年2月拍賣圓明園十二生肖獸首銅像中的鼠首和兔首像,拍賣估價可能高達1200多萬美元。
這一消息無異于一根鋼針,刺入了千千萬萬中國人的心。人們在以各種方式表示憤怒的同時也在問著相同的問題:我國被列強掠奪走的諸多文物,到底該以什么方式回歸?這其中,法律又該發揮什么樣的作用?
圓明園獸首屢現拍賣會
據了解,這并不是圓明園銅首像第一次亮相拍賣會。
在圓明園十二生肖獸首銅像中,已經回歸的牛首、猴首、虎首、馬首均與拍賣有關。
2000年4月底和5月初,在佳士得公司和另一家拍賣公司蘇富比在香港舉行的春季拍賣會上,牛首、猴首和虎首銅像現身。當時這兩家拍賣公司拍賣流失文物的做法,引起了香港和內地社會各界的憤慨。最終中國保利集團公司參拍,高價購得。
2007年8月初,“香港蘇富比有限公司將以"八國聯軍—圓明園遺物"專拍之名拍賣馬首銅像”的消息披露后,再次引起各界的一片嘩然。最后經過和拍賣行的協商,全國政協常委、愛國企業家何鴻燊在拍賣會舉行之前以6910萬港元購得馬首銅像,并將其捐贈給了國家。
惟一沒有拍賣公司介入而是以公益方式回歸的是豬首銅像。
2003年初,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在美國尋訪到豬首銅像的下落。經過努力爭取,美國收藏家同意將豬首銅像轉讓給該專項基金。2003年9月,何鴻燊向該專項基金捐款人民幣600余萬元將豬首銅像購回。
2003年到2004年間,在得知鼠首和兔首的下落后,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也曾試圖努力拿回國寶。該組織副總干事牛憲峰對媒體說:“當時收藏者的代理人報價是每件1000萬美元。我們認為此報價過高,無異于打劫,另外由于各方面條件尚不成熟,所以一直未能取得突破性的進展。”
面對回購政府國人都說“不”
國家文物局博物館司司長宋新潮向記者表示:“我們對于回購一直持反對意見,這次也不例外。本來就屬于我們的東西,我們不會買。”他說,這兩件文物都是由于戰爭原因被掠奪到海外的,根據國際公約,要在道義上進行呼吁和追溯,希望其返還。對于追回方式,首先不希望通過拍賣,其次要尊重收藏家意愿,通過相應的補償以回贈方式追回,同時也歡迎和鼓勵通過捐贈的方式,促成回歸。
“我們尊重拍賣公司的商業規則和藝術品收藏市場的運作機制,但拍賣戰爭劫掠的文物,于情于理都不能接受。”牛憲峰認為,“圓明園”絕對不能變成一個商標,導致流失文物的拍賣成為普遍認可的商業慣例。一個有職業道德和文化良知的拍賣公司,不應拍賣歷史上因戰爭搶掠、盜掘、盜鑿而流失的文物,否則就是對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公約基本理念的褻瀆,也將嚴重傷害流失文物原屬國人民的情感。
“1860年英法聯軍自北京圓明園搶走的東西,印記了我們太多屈辱的歷史。現在如果再花高價買回來,這不就是相當于我們被盤剝了兩次嗎?從小偷手里買回屬于我們自己的東西,國人應該認同這種邏輯嗎?還有這些拍賣公司、拍賣行,我注意到幾次拍賣都是同一家公司,他們怎么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對國際慣例和公約置若罔聞,在同一件事情上,幾次三番地傷害文物所屬國的感情呢?”一位專業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憤慨地說。
記者發現,在一家知名網站的統計中,90%的網民認為,中國應該索回這兩件文物。
回購被掠文物問題多多
據了解,1995年10月15日,故宮博物院在北京翰海拍賣會以1800萬元人民幣買下北宋張先《十詠圖》,成為20世紀以來第一件國家出資收購的文物。而近年來,大多數回流的國寶也都是在某個拍賣會上花高價回購的。從2002年起,中國正式啟動了國家重點文物征集專項資金,由國家財政每年撥付5000萬元用于征集流失海外和民間的珍品文物,迄今已經耗費數億元之巨。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回購價格在總體呈現不斷上揚的趨勢。僅以銅首像回購為例,2000年回購的銅牛首、銅猴首,一共花去北京保利集團1593萬港幣;隨后被拍回的銅虎首耗資1544萬港元,其代價相當于前兩件的總和;2007年銅馬首的價格飆升至6910萬港幣,是銅牛首、銅猴首、銅虎首總價的兩倍多。
中國文物協會名譽會長謝辰生為此擔憂不已:“中國一年的專項資金還買不回一個馬首,價格炒上去了,虧的是國家。”甚至有人擔心,價格的不正常提高如果成為一種慣性,最終將導致流失文物回歸的可能性越來越小。
“這種千百萬元的高價回購正在促使形成一個惡性循環:文物古董的價格越推越高,越炒越熱,使得更多的人對文物市場合法的抑或非法的活動趨之若鶩。這進一步刺激了那些利欲熏心貪得無厭的盜墓團伙,文物販子的活動更加頻繁、猖狂和變本加厲。”中國文物學會副會長李曉東說。
“除去節節攀升的價錢之外,回購還面臨著許多困難。”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主任張永年說,雖然文物在市場的自由流通過程中可供選擇的機會更多,但由于文物的天價和回購的資金不成比例,往往使回購半途夭折。“有的文物因為不知散落何處,有錢也買不到;有的文物知道它在何處,但人家不賣,你給再多錢也沒用;還有的文物有錢能買回來,但不一定馬上買,高昂的價錢明明是在敲竹杠!”他說。
張永年說,回購還面臨著一個尷尬:多數被購回的中國國寶級文物都是因為戰亂而流失海外的,在很多人心中,這些流落他鄉的珍寶已經成為中國百年恥辱歷史的縮影,很多國寶收藏者正是在這種愛國激情的驅動下才屢屢出手。因為專項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靠社會募捐和企業捐款,而企業往往希望把通過其捐助回歸的文物收藏于其企業內或者個人收藏,“我們也不好強求人家把高價買來的文物無償捐給國家。”
回購中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那就是在回購國寶的人當中,不乏看上了海外國寶投資價值的買家。在商業利潤的驅動下,很多從國外購回的國寶經過炒作身價翻番,又在國內拍賣市場被重新出售。這也使得文物的價格被不斷翻新。
法律使不上勁回購成必須
據了解,目前我國追討文物主要有三種形式:回購、討還和捐贈。
回購大多是通過拍賣行拍賣獲得。“根據我國現行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拍賣被八國聯軍洗劫出境的文物屬于違法,但是在有些地方,我們沒有權限去從法律途徑制止。”國家文物局從事法律工作的一位官員表示,正是因為拍賣的形式被許可,回購這種國人都很難完全從情感上接受的方式還依然存在。
討還,是追索文物中惟一不用花錢的方式,然而實際的情況卻是“有法依不了”。
中國文物學會副會長李曉東說,對于文物原屬國來說,追索文物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國際公約。然而幾個公約對文物追索的規定都無溯及力,雖然中國于1996年簽署公約時對公約的實施聲明保留對歷史上被非法掠奪文物的追索的權利。可是遺憾的是,擁有眾多中國文物的英美等國家卻不在此約之中。也就是說,中國面臨屬于自己的東西時,只能是保留追索權,寄希望于擁有者能夠主動返還。
一位從事多年文物保護工作的專家無奈地指出,從民族感情而言,對當年被明火執杖地擄去或以所謂購買和考察的借口暗暗盜運的文物,在國際公約的框架下還需要通過高價回購來追索,確實難以接受。但是文物回歸涉及到非常復雜的歷史問題,短期內難以解決。根據有關國際公約,其中一部分海外流失文物客觀上已經很難回歸了,在無法用外交和法律手段索回流失文物的情況下,達到回歸目的的重要途徑仍是購買。
本報北京10月28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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