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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等電信服務商均開通了對垃圾短信的舉報平臺,手機用戶一旦收到垃圾短信可撥打客服電話舉報,也可以發短信舉報。一旦舉報事實被認定,運營商會進行刪除、屏蔽等處理。
記者撥打中國移動10086客服熱線,接線員答復,“所有舉報都只能在垃圾信息被群發之后,作為運營商中國移動只對敏感詞匯有過濾功能,對那些措詞不敏感的信息不可能在舉報之前就過濾掉。”
在接受了記者收到垃圾短信的舉報后,中國移動相關工作人員解釋:“通訊權誰都有,我們不是執法部門,不可能在短信沒發出之前作出屏蔽處理,而且目前的監控技術根本就達不到這一點。”
電信公司“10000”客服熱線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如果是用手機的SIM卡發送的短信他們無法進行屏蔽,就像無法控制私人號碼發送短信一樣。為了控制惡意群發,公司只能對發送數量進行限制。
對此,北京師范大學刑法學教師袁彬認為,“群發短信的受眾往往幾千人,即使運營商對舉報屬實的垃圾短信跟進屏蔽,已發出的短信不能收回,損害難以挽回。這意味著垃圾短信在群發環節,運營商存在多個監管漏洞。”
靠運營商自律治理不了垃圾短信
●通過立法對垃圾短信發送商制定處罰細則,對運營商進行重罰,才能有效維護手機用戶的合法利益
“這些年,開發票、開酒吧、搞培訓……都瞄上了短信群發開展市場營銷,大量垃圾短信廣告就此產生。”曾供職于深圳某群發公司的于皓說,“垃圾短信愈演愈烈的背后,是一個新興的短信群發行業在崛起。而助推垃圾短信泛濫的,是這個行業構成的經濟利益鏈。”
于皓說:“垃圾信息由公司群發,有的客戶會自己提供發送對象的號碼,有的則由群發公司安排。群發公司通常有兩種渠道‘安排接收人’,一是按手機號碼的號段隨機選號,二是在網上購買客戶信息建立自己的數據庫選號。只要商家給錢我們就一股腦發給用戶,至于用戶是否愿意,根本不在發送商的考慮范圍之內。”
據業內人士介紹,短信群發公司通常發送一條短信,要向運營商支付0.03元至0.05元的服務費,以通常每次發送10萬條為例,給運營商的報酬就高達3000元。
記者致電中國移動企業客戶部,得到的答復是“如果是企業群發,需要與運營商簽訂服務合同。但只要提供企業的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以簽約信息的形式進行短信群發。至于接收方是否為發送商的客戶,營運商不進行任何實質意義的審查。”
專家指出:幾大電信運營商本身就是垃圾短信發放源頭和最大獲利者,指望運營商認真查處垃圾短信,無異于左手砍右手。遏制短信騷擾,靠運營商自律在效果上是杯水車薪。只有通過立法對垃圾短信發送商制定處罰細則,對運營商進行重罰,才能有效維護手機用戶的合法利益,徹底解決困擾手機用戶多年的垃圾短信騷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