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商務部
【發布文號】商商貿發[2010]239號
【發布日期】2010-06-2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網絡購物是依托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新型零售形式,具有流通環節少、交易費用低、資金周轉快、流通效率高、銷售范圍廣、消費者購買方便等優勢。發展網絡購物,有利于企業拓展營銷方式、刺激消費、擴大內需、轉變發展方式,有利于帶動創業就業,有利于促進上下游關聯企業協同發展、健全產業鏈。近年來,我國網絡購物市場呈現消費群體不斷擴大,消費規模快速增長的良好局面。同時,也存在相關政策法規、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不適應網絡購物發展需要等現實問題。為促進網絡購物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發展為宗旨,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加強政府引導,創新工作方式,寓引導于服務,以服務促發展,在發展中規范,進一步發揮網絡購物在拉動內需、擴大消費中的積極作用,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
(二)主要目標。完善服務與管理體制,健全法律與標準體系,改善交易環境,培育市場主體,拓寬網絡購物領域,規范交易行為,推進網絡購物發展,滿足消費者需要,力爭到“十二五”期末網絡購物交易額達到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5%,部分電子商務發展起步較早的地區達到10%左右。
二、工作任務
(三)培育網絡市場主體。鼓勵生產、流通和服務企業發展網絡銷售,積極開發適宜網絡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培育一批信譽好、運作規范的網絡銷售骨干企業。發展交易安全、服務完善、管理規范、競爭有序的網絡購物商城。建設安全可信、高效便捷的第三方網絡購物平臺,鼓勵中小企業和個人創業者利用平臺開拓市場。促進網絡購物群體快速成長。
(四)拓寬網絡購物領域。拓寬網絡購物商品和服務種類,拓展網絡購物渠道,滿足不同層次消費需求。擴大服裝、家電、家居裝潢、圖書音像、通訊數碼、電腦及配件、汽車等商品銷售。大力發展鐵路、公路、民航、船舶客票、旅游及酒店網絡預訂與服務。積極拓展房地產、藥品、保健品、遠程教育、家政服務等適宜網絡交易的商品和服務。整合社區商業服務資源,發展社區電子商務。支持移動電子商務發展。
(五)鼓勵線上線下互動。鼓勵流通企業以門店銷售支撐網絡銷售,以網絡銷售帶動門店銷售。利用流通企業已有品牌優勢、實體網點資源和物流配送體系,為網絡銷售提供豐富的商品、良好的信譽和優質的服務。積極探索“線上市場”與“線下市場”互動營銷方式,擴大銷售。鼓勵企業面向國際市場在線銷售和采購,開拓國際市場。
(六)重視農村網絡購物市場。從農村互聯網應用的現實條件出發,依托“新農村商網”,結合“萬村千鄉”、“雙百市場工程”構建農村現代流通體系,促進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拓展促進農民增收、擴大農村消費的新渠道。鼓勵從事網絡銷售的企業和個人根據農村消費特點組織供應質優價廉、適銷對路的商品和服務。鼓勵企業以家電下鄉、家電以舊換新等經營網點為依托,積極開展面向農村消費者的網絡銷售。鼓勵銷地生產和流通企業利用網絡開展農產品銷售和配送經營。
(七)完善配套服務體系。推進網絡基礎服務規范統一,促進網絡接入標準和費用標準合理化,推廣可靠電子簽名應用。推進銀行支付業務與網絡購物有機結合,加快網上銀行互聯系統建設,促進第三方在線支付業務健康發展。支持物流企業加強網絡和信息化建設,開發與網絡購物相適應的配送服務,加快實物配送與網絡銷售信息系統融合。完善面向電子商務應用企業的軟件開發、創意設計、技能培訓、管理咨詢、信用評級、電子認證、融資擔保、廣告宣傳等配套服務體系。鼓勵服務提供商進一步增強專業化服務能力,優化服務模式、完善服務手段、拓展服務范圍、降低服務成本,促進相關領域深化電子商務應用。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培養適應電子商務研究開發、應用推廣需要的技術和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產學研互動結合的電子商務人才培養機制。
(八)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健康發展,實施網絡商品經營(服務)企業工商登記制度,要求利用網絡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實名注冊,具備條件時對網絡銷售個人逐步實施工商登記制度。健全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網絡購物售后服務體系,建立購物風險警示和消費者投訴受理機制,推行先行賠付制度。
(九)規范網絡市場秩序。會同有關部門切實貫徹落實《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郵政法》、《對外貿易法》、《拍賣法》、《電子簽名法》、《互聯網管理條例》、《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健全網絡市場監管體系。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銷售非法出版物、違禁品、假冒偽劣商品,禁止非法融資、變相期貨、信用卡套現、網絡詐騙、網絡傳銷、危害國家利益、提供消費者信息牟利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及行政許可類商品和服務的經營,須按有關規定依法取得相應批準證書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引導從事網絡海外代購業務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合法經營。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強政策支持。建立健全適應網絡購物發展需要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體制。有效利用財政資金引導信譽好、運營規范的網絡購物企業加快發展,鼓勵各地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科技創新投入力度。鼓勵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面向網絡購物群體的信用銷售和消費信貸業務。鼓勵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與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區域性電子商務平臺,支持舉辦綜合性和專業性網絡交易會、展覽會。
(十一)健全制度體系。認真貫徹實施《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第19號公告)、《商務部關于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商改發[2007]490號)、《商務部關于加快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商商貿發[2009]540號)等規范性文件和《電子商務模式規范》、《網絡交易服務規范》等國內貿易行業標準。研究制定網絡購物中信息管理、電子合同、交易行為、商品配送、隱私權保護等重要環節的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推進網絡購物法制化、標準化進程。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完善信用監督約束和失信懲戒機制。健全電子商務統計制度,開展網絡購物分析評估工作。
(十二)完善工作機制。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牽頭建立網絡購物工作相關部門聯系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作配合,落實目標任務,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指導,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推進網絡購物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有關中介組織、行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完善監督、協調、服務功能。多形式、多渠道加強網絡購物宣傳引導、知識普及和安全教育,提高企業和消費者網絡購物參與意識、風險意識。
網絡購物是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新事物,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網絡購物健康發展的重要性,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組織保障體系和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地組織實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貫徹落實本意見的有關情況、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商務部(商貿服務司)。
商務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信息來源:商務部 商貿服務司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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