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電信增值領域中首次明確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電信運營商和SP成為了舉證責任人;而在此之前,我國電信增值領域內并無明確的相關規章,是個相對空白的地帶。 ”
談及信息產業部日前發布的《關于信息服務類用戶申訴調查處理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國內權威電信咨詢機構易觀國際的分析師金暉對記者表示,《細則》極大地照顧了用戶的利益,有利于用戶維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把經營和管理的壓力轉嫁給了運營商和SP。
這份剛剛下發給我國各地通信管理局、運營商和SP的《細則》,明確規定了手機用戶的投訴受理程序和退賠原則,明確基礎運營商對于用戶短信投訴負有舉證責任;用戶投訴短信欺詐和亂收費,需由相關運營商和SP共同舉證,若不能提供用戶自主定制證據,將被判為違規定制,并向用戶作出賠償。
值得一提的是,用戶所申訴事項如果為《關于規范短信息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之前,但延續至今一直收費的,若用戶否認有自主訂制關系,SP又不能提供用戶自主訂制記錄,必須退還所收取用戶被申訴業務兩年的直接費用。
“舉證責任倒置之后將會極大提高不法SP的違規成本?!苯饡熣J為,以往用戶投訴屢屢受阻,是因為所有證據保存在SP或運營商那里,用戶要舉報投訴,得自己搜集證據,這給用戶的維權行動造成了相當大的困難;而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制度就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用戶從此可以理直氣壯地維護自身的權益,而不必再受違規SP的惡意刁難。
“《細則》共傳遞出三個信號:明確基礎運營商對短信服務負責的原則;明確了退賠原則;明確用戶提出申訴的條件,即只有用戶本人和直接利益相關者有資格提出申訴。”信產部電信研究院有關人士認為,《細則》將運營商推到了維護用戶利益的最前沿,這對凈化增值電信業務市場環境是非常必要的。(王曉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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