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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勇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中國革命自孫中山1894年成立興中會開始就走了武裝斗爭的道路,但是由于中國歷史的特殊性,中國革命從一開始就面臨著力量懸殊的重大難題,革命與反革命根本不成比例。力量懸殊當然不是不革命的理由,只是力量懸殊就迫使革命者采取一些非常規手段,否則就要將革命淪為空談,革命就毫無希望。孫中山和其他革命領袖所領導的革命活動,只能根據形勢的發展,運用暗殺、武裝暴動等方式,利用民間自發騷動等機會,持之以恒堅持不懈,終于將一個人的革命演變成全民族的覺醒。
暗殺時代: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中國并沒有暗殺的傳統,更沒有自殺性恐怖襲擊傳統,兩千年歷史上也就只留下“荊軻刺秦皇”這樣為數極少的故事。到了清末,到了革命興起,中國突然流行了暗殺,甚至有了一個“暗殺時代”。
這些英雄故事,根據記載,在晚清政治革命時期至少有五十多起。如果從性質上說,影響最大的無疑是為了配合革命黨人發動的武裝起義而進行的暗殺活動,刺殺目標直指清廷大員,有擒賊先擒王的意思。
1906年萍瀏醴起義爆發后,楊卓林等革命黨人在南京運動軍隊和會黨響應。起義失敗后,楊卓林和李發群等人至揚州聯絡會黨,密謀刺殺兩江總督端方,雖未能成功,但確實對清廷有相當震懾作用。
等到清廷預備立憲政治改革開始后,革命逐漸進入低潮,困難重重,為了激勵士氣,革命黨針對性地刺殺一些政治要員,特別是那些積極投身于政治變革的要員。在革命黨人看來,積極的政治改革就是對革命的扼殺,所以這樣的大員也就成了刺殺目標,類似的情形主要有徐錫麟1907年刺殺安徽巡撫恩銘。徐錫麟固然是革命志士,中華民國的開國大英雄,但從另外一個層面說,恩銘畢竟是其恩公,恩銘收留了徐錫麟,給予重用,因而引來殺身之禍,這也是后來清方對徐錫麟挖出心肝烹食的主因。
與楊卓林、徐錫麟的事跡相仿佛的還有李燮和、陳方度1911年謀刺廣州巡警道王秉恩、蔣翊武謀殺湖廣總督瑞徵等,都多少具有與武裝起義相互配合的意思,都是以個人生命去換取武裝起義的成功。
武裝起義失敗后,革命殘部為報仇,對那些殘酷鎮壓起義的清廷官員給予報復,并防止這些官員以后繼續殘殺革命黨人,這方面的例子也有很多,最突出的莫過于汪兆銘1910年前往北京謀殺攝政王。這是以最小代價換取最大成功。
類似情形還有黃花崗起義失敗后,黃興等人復仇心切,試圖用個人暗殺手段解決幾個清廷大員,派遣支那暗殺團成員林冠慈、陳敬岳刺殺廣東水師提督李準。8月13日,林、陳按計劃行動,投擲炸彈重傷李準,林冠慈當場被李的衛隊亂搶打死,陳敬岳被捕后被殺。
李準受傷后閉門不出,革命黨人無計可施,毫無辦法。適逢新任廣州將軍鳳山到任,黃興改以鳳山為刺殺目標。為防失手,改用重型炸彈,并在其中裝有毒藥。后在鳳山經過的路口,還真的就這樣得手,鳳山當場斃命。
在談到清末最后一段時間的暗殺事件,影響最大的莫過于張先培等人刺殺袁世凱,彭家珍刺殺良弼。這兩起謀殺案,主要功能是懲處元兇巨惡,有殺一儆百的意思。
當南北和談進入膠著狀態,革命黨人以為是袁世凱從中搗鬼,為消除隱患,盡早結束南北紛爭,革命黨人決定對袁世凱動手。1912年1月10日,彭家珍、羅明典、張先培、鄭毓秀、錢鐵如、傅思訓等十多名暗殺團成員提前埋伏在袁世凱早朝必經之路,準備襲擊。
十時許,袁世凱的車隊途徑革命黨人設伏地點,立即遭到激烈的炸彈襲擊,袁世凱的座駕被炸翻。不過袁世凱并沒有在這個座駕里,而是騎馬前行,得以乘機逃命,躲過一劫。
如果從客觀效果看,革命黨人對袁世凱的行動恰恰幫了袁世凱的忙,因為此前清廷內部強硬派認為袁世凱與革命黨有關聯,現在革命黨對袁世凱下手,證明袁世凱對清廷的忠誠,這就為清帝后來和平退位預留了機會。
與刺殺袁世凱情形相仿佛的是彭家珍殺良弼。良弼是清廷內部強硬派宗社黨的領袖,是南北和談、清帝退位的最大障礙。為了清除良弼,革命黨人彭家珍決定單獨行動。1912年1月26日晚,化妝后的彭家珍來到良弼官邸,得門衛同意,在門前恭候。半夜時分,良弼歸來,彭家珍迅即出手,投擲炸彈,良弼重傷,稍后死去。彭家珍當場斃命,壯烈殉國。
良弼死,大局定,宗社黨鳥獸散,清帝退位水到渠成。
暴動:革命的主要方式
同盟會成立一年后,孫中山就和章太炎及黃興等人制定了一份《革命方略》,以作為同盟會此后工作指導方針。這個方略包含《軍政府宣言》、《軍政府與各國民軍之條件》、《招軍章程》、《招降清朝兵勇條件》、《略地規則》、《對外宣言》、《招降滿洲將士布告》、《掃除租稅厘捐》等文件。由于這些文件制定在同盟會發展比較順利而清廷的政治改革尚未完全啟動時,所以革命黨人此時情緒比較樂觀,以為義師所指,就能推翻清廷,建立軍政府,就能使中國從滿洲人兩百多年殖民統治中解放出來。所以《革命方略》對奪取政權后的建設有很多設計,提出軍法時期、約法時期這樣對后來影響很大的政治概念。
《革命方略》的重點,是以武裝的革命反抗、推翻武裝的反革命,所以這份文件對武裝斗爭,對暴力革命給予非常正面的肯定和謳歌,以為革命黨人之所以不與滿洲殖民者合作,不愿介入滿洲人主導的政治變革進程,主要是因為兩百年來滿洲人的政治統治足以證明這些改革不可信,與其瞎耽誤功夫浪費時間蹉跎歲月,不如下定決心,用最簡潔的辦法推翻這個反動政權,重建漢族人的國家。至于為什么一定要說滿洲人為異族政權,并沒有多少道理,只是革命黨人堅持不懈這樣說,三人成虎,許多人也就覺得滿洲人建立的大清國還真有點兒像外來政權,應該驅逐。
革命黨人有自己的政治理想,但革命黨人并沒有自己的力量特別是軍事力量,所謂推翻滿清,其實只能利用甲午戰爭之后各地不斷興起或恢復的秘密結社也即會黨,還有就是清政府在1895年之后建立的新軍,因為這批新軍在接受東西洋軍事訓練的同時,也多少接受了東西洋各國近代的新思想。
在利用會黨、馬賊等民間力量反抗清廷時,革命黨人能夠做的,其實就是利用在海外通過華僑華人募集來的錢購買武器彈藥,然后將這些武器彈藥交給這些民間力量,同時也要給他們一些錢作為補償或軍餉,這是同盟會成立后組織的重大武裝起義使用最多的一種手段。而這些革命黨領袖基本上處于流動狀態,大部分時間生活在國外,偶爾通過特殊渠道返回國內,進行策動,因而這些起義從根本上說沒有真正的民意基礎,不可能建立鞏固的根據地,不可能從根本上震撼清政府的政治統治。
同盟會成立后構成一定影響力的武裝起義,還是從1906年的萍瀏醴起義開始算起。湖南的醴陵、瀏陽和江西的萍鄉、萬載等縣,為湖南、江西兩省交界處,其實就是一個三不管的地方,因此是長江中游哥老會分支洪江會的活動區域。
在同盟會成立前,由黃興任會長的華興會謀劃在慈禧太后七十大壽時舉行一次起義,在省城長沙進行一次連環爆炸,最好炸死前來行禮的清廷高官,然后乘機起事,擴大戰果。只是華興會本身的力量還是比較弱小,為了這次起義,華興會只好聯絡各地會黨共同參與,軍事行動的實際領導人就是洪江會首領馬福益。
然而由于風聲走漏,華興會長沙起義未及舉行就被官府獲知,黃興、宋教仁、陳天華、劉揆一等分頭逃走,馬福益或許因為江湖背景,相信有辦法逃脫朝廷追捕,不料被官府抓獲并被殺害。
黃興、宋教仁等人先后逃往日本,他們在那里與孫中山會合并于第二年聯合成立了同盟會,華興會作為一個獨立組織不再存在,但同盟會的總部支部其實就是原來華興會的那些人,他們的工作重點依然是兩湖即長江中游一帶。
1906年春,劉道一、蔡紹南受同盟會東京總部的委派返回湖南秘密發動會黨或新軍尋機起事,很快與華興會舊部蔣翊武等人以及會黨首領龔春臺等取得聯系。根據黃興的指示,他們決定利用會黨力量在萍瀏醴三地同時發動,然后分兵進攻長沙、南昌,同時在這個過程中還要充分利用軍隊中力量一起參與,因為會黨不僅缺乏武器裝備,而且缺少訓練,無法持久,起義能否成功就看能動員多少新軍反戈一擊。
經過一段時間籌備,他們幫助龔春臺聯絡哥老會各部,并重建了“六龍山洪江會”,推龔春臺為大哥,確立接受同盟會領導,以反滿興漢為宗旨。雖然保留了江湖會黨的習慣、習氣和做派,但畢竟接受了同盟會的領導,成為同盟會后來舉行起義的重要憑借。
在同盟會的幫助下,六龍山洪江會發展迅猛,很快就集結了十萬之眾。只是人數眾多并不意味著力量強大,反而因人數眾多容易走漏風聲。1906年底,龔春臺、蔡紹南等通過各路碼頭發動起義,起義軍迅速占領瀏陽、萍鄉一些地方,但由于起義軍組織渙散、裝備太差,起義在清軍大規模圍剿下很快結束,陣亡或被捕被殺害的義軍將士不計其數。
當劉道一等人策劃湘贛交界地區起義前后,孫中山也在利用地緣優勢經營兩廣。他一直希望能在那里突破,因為那里不僅是他的故鄉,人頭熟,更重要的是那里天高皇帝遠,大規模清軍調動并不是那么容易。他希望在兩廣獲得突破后,據兩廣為根據地,然后大舉北伐,其內心深處的模仿對象大約就是洪秀全和他的天平軍。孫中山后來在民國時代幾次以兩廣為根據地策動革命,其實都有類似考慮。
在兩廣,孫中山依靠或者說憑借的力量與黃興等人在兩湖非常相似,主要也是會黨,而且由于兩廣濱臨大海,不僅方便接受從海外運送來的軍火、人力、物力,更重要的是便于撤退,便于轉移。孫中山的目標只是要不斷驚動清廷,因為他從兩廣打到北京,不是不可能,而是根本不知要打到何年何月。
盡管如此,孫中山還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自從1894年發誓推翻清朝以后,孫中山一次又一次地在兩廣發動武裝起義,那真是英勇不屈,屢敗屢戰。1907年春,隨著清廷立憲步伐加快,革命危機日趨加深,孫中山也加快了武裝起義步伐,干脆在河內設立了比較固定的指揮機關,全面策劃和指揮在兩廣及其周邊地區的武裝起義,于是有1907年的黃岡起義、七女湖起義、防城起義、鎮南關起義,以及1908年的欽州馬篤山起義、河口起義等。這些起義雖然無不以失敗而結束,無不付出沉重代價,但這些失敗絲毫沒有使孫中山、黃興等革命領袖失去信心,相反,他們在失敗中看到了希望,在失敗中找到了經驗。由此完全可以相信,假如不是辛亥革命獲得了成功,不論革命黨人怎樣邊緣化,怎樣人數萎縮,相信孫中山一定都不會放棄,一定會堅持武裝斗爭到底。
民變:革命的背景與鋪墊
1895年的《馬關條約》允許外國人到中國自由辦廠開礦,中國由此進入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工業化時期,大規模的鐵路建設、礦產資源開采,各大中心城市相繼成型,使大量農村人口因各種原因脫離土地,或是因為土地被工業發展所征用,或因鄉村太窮流浪城市。總而言之,1895年之后的中國社會流動人口日益增加,社會騷亂和社會沖突必然呈增長趨勢。1900年義和團運動興起可能還有其他原因,但明顯的一個特征就是大量無工作無合法收入的流民普遍存在于城鄉。
《辛丑條約》后,中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清廷先是以新政相號召,繼則開始轟轟烈烈的預備立憲運動。按照過去的說法,群眾性騷亂或社會沖突一定是人民群眾對腐朽政治的反抗,是一種體制性抗爭。現在清廷新政了,立憲了,社會不是更安定了更和諧了,而是相反,社會騷亂和社會沖突卻在這幾年大幅度增加。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是人民不能認同政治變革,還是另有原因在?
其實,在中國傳統社會,甚至在非傳統的現代社會,中國人對于政治并沒有特別偏愛,假如不是政治找來,一般地說,老百姓并不關心政治上誰上臺誰下臺,這不是中國人沒有政治常識,需要政治啟蒙,而是中國政治傳統使然。按照中國政治傳統,政治從來就是“食肉者”的事情,只要這些職業政治家能夠把持基本的社會公平,老百姓樂于放棄手中的權力,不會對政治有什么特別興趣。老百姓的關懷是非常實在的,就是生老病死、吃穿住行,就是最簡單又最實際的物質生活。
那么從這種觀點看,為什么當新政發生后,當預備立憲發生后,中國社會的內在緊張不是消解了減弱了,而是更趨緊張更趨嚴重了呢?要弄清這中間的因果關聯,還得從中國政治特征上找。
中國政治在很多時候最崇尚無為,君主無為,人民安寧。君主整天張羅著這事那事,人民不厭其煩。由此觀察1901年之后的新政,中國政治生活其實走上了與先前很不一樣的道路,新政本身就是一種作為,由新政又帶動了相關各種各樣的外觀設施與事情,新政幾乎沒有考慮老百姓的實際力量,總是礙于西方文明的影響,以為事事處處都應該無條件模仿西方。不知治有本末,功有緩急;不知國之強弱,在于能否得人心,而不是徒有外表,徒有高樓大廈。新政處處要用錢,而那時國庫空虛,每興一事,必增一稅或必加一賦,于是民怨沸騰,鋌而走險。一旦民眾的負擔超過了他們實際上可以負擔的界限,達到臨界點,那么社會騷亂社會動蕩就必不可免。這是清末十年社會沖突的關鍵。所以社會管理與社會控制方面,清廷最注意的要點就是一再重申不得向百姓隨意加租隨意加稅,希望用最小代價去換取社會進步與發展。
然而朝廷的希望與要求每每落空。地方政府與豪強總是借著新政進行實體性建設,朝廷號召新政要建新學校,地方政府和豪強就乘機向民眾攤派,向政府請款;朝廷號召辦警察,維持地方秩序,地方政府與豪強也借機向民眾征收保護費;朝廷鼓勵各地重視商業開發實業,地方政府和豪強也利用這個機會向商賈征收各種名目的苛捐雜稅。總而言之,任何有為的政治,都會被地方所濫用,于是新政的效果不是給一般民眾帶來什么實際利益,而是隨著新政項目的增加而增加了許多無端的苛捐雜稅額外負擔。這就是晚清最后十年社會沖突沒有隨著新政隨著預備立憲而減少反而日趨增多的根本原因。
朝廷每一個有作為的新政,都成為地方政府尤其是豪強的一個商業機會,這些新政當然也給百姓帶來一些好處,比如興學、保商等。但從總體上說,從具體生活感受說,由于新政幾乎都需要老百姓提供經濟協助,因而新政越多,對老百姓來說就是負擔越重,出錢越多。
有的地方精明的領導人或許會實行有節制的“養魚”政策,不會一次性將老百姓盤剝干凈,而是注意適度,注意讓老百姓活下去。而有的地方,由于主事者短視或者太貪婪,總是竭澤而漁,所以使得那些地方的百姓不論坐商還是流民,總是處于貧困狀態。于是民怨沸騰,社會沖突加劇。最嚴重的就像1910年在長沙發生的搶米風潮,這里雖然有自然災害的因素,但自然災害并沒有使所有人沒有糧食吃,而是有人餓死,有人反而乘著這樣的機會做大米生意,賺取巨額利潤。仔細分析長沙搶米風潮的根源,除了豪強、劣紳乘機賺錢外,也有地方政府乘機攫取不法利益,不顧人民死活的情事。
地方豪強是晚清十年社會沖突的根源,地方政府是地方豪強的政治靠山和分贓者。但是奇怪的是,清末十年所有社會沖突又總是被他們的話語強勢所扭曲,原本毫無政治訴求的具體紛爭,總是被地方豪強與地方政府相互勾結演化成一個政治的或者反政府,或者反體制的事件。他們按照這個口徑向上一級匯報,這樣既能洗刷他們的責任,又能激起上一級乃至朝廷的憤怒,所以晚清十年雖然每一個具體的經濟訴求都被掩飾下來了,每一場社會沖突社會騷亂都被強力鎮壓或勸說下來了,但問題并沒有解決,火種依然存在。
對于地方豪強操控社會的情形,清廷當然并不是一點都不知道,只是由于體制方面的原因,因為不管是地方政府,還是豪強,他們畢竟都是清廷政治統治的基礎,因此朝廷對于他們總是睜只眼閉只眼,總是能讓一分是一分,得過且過,大致以社會平穩不出大亂子為目標。所以,即便某個地方發生了群體性事件,只要地方政府息事寧人平息了事態,朝廷對于這些地方政府也就不再深究,更不會從中總結更深層的原因。
清廷對于群體性騷動的處理方式,基本上以地方政府和地方豪強的意見為依歸,沒有充分尊重民間意識,沒有重視下層民眾弱勢群體的利益訴求和微弱反抗,結果原本并不聯網成片的孤立性的民眾騷亂,終于相互激蕩相互影響,局部騷亂逐步擴大規模,先前被嚴格控制和打壓的秘密結社通過各種各樣方式死灰復燃,并逐步介入各地社會沖突與社會騷亂,連年不斷逐年增多的社會動蕩逐步成為反體制革命者可以操控的工具。統治者無法照舊統治下去,統治者的政治危機終于釀成革命高潮。從這個意義上說,晚清十年的民變,就構成了中國革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