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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文化產業在近十余年間取得了跨越式發展,已初步形成較成體系的新興產業形態。市場經濟運行機制在資源配置、經濟增長、產業發展等方面已經發揮著支配性作用,市場經濟高速增長積累了規模龐大的社會財富和民營資本,其中,民營資本也已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主要資金來源。
有效引導社會民營資本進入文化產業市場領域,實現兩者之間有效的產融結合,將成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及文化市場供求現狀,決定了其在未來較長時間內具有較大的市場發展潛力和利潤空間。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內,民營資本在市場超額利潤的吸引下,必將對文化產業發展進程表現出極大的積極性,同時民營資本由于其產權性質,將表現出巨大的市場活力。
健全的文化產業市場體系是吸引民營資本積極進入的前提和保障,同時,民營資本的充分介入也是健全文化產業市場體系的條件和要求。文化產業在遵循一般產業發展運行規律的同時,又體現出其內在的、典型的市場特征:更多地遵循消費市場的供求規律,屬于知識密集型和智力創意型產業;產業集聚和范圍經濟效應明顯等。此外,文化產業也存在不以物質實體為價值核心、市場價格不易量化等產業特征。這些特征決定了民營資本進入文化市場的投資方向、經營模式、運行機制及相關監管部門的導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