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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18日電 最新一期《學習時報》刊發了徐曉全的署名文章《從“管理”到“治理”:治國方略重大轉型》。文章稱,十八屆三中全會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并列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意味著黨的執政理念由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轉變為政府自上而下與社會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治理”。
文章指出,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共在6處9次提到“治理”一詞。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要“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治理體制”;提出“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提出“創新社會治理”,“要提高社會治理水平”,“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等等。
文章介紹,治理理論在20世紀90年代興起于西方國家,現已成為全球政府治道變革的普遍趨勢。治理理論認為,治理是一個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互動的過程,強調政府與社會通過合作、協商、建立伙伴關系、確立認同和共同的目標等方式實施對公共事務的管理,從而尋求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和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它以合法性、參與性、公開性、透明性、回應性、法治性和責任性等為基本特征。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治理”確立為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執政理念,既是對治理理論的積極借鑒,又具中國特色,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創新、實踐總結和必然選擇。
文章介紹,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社會建設和管理”被列入“五個統籌”之中,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要方面和必然要求。2004年十六屆四中全會第一次提出“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2007年十七大提出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
2011年以來,“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在中央頻繁強調下成為新的政治話語和執政理念。2011年2月19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研討班上,中央改變了以往研討經濟問題的傳統,首次將“社會管理”上升到與“經濟發展”并駕齊驅的地位,提出了“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戰略構想,強調社會管理在整個國家的戰略發展、規劃重點、資源配置和政策部署等多個方面的重要性和優先性。2011年5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專門研究了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問題。
2012年十八大提出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由“格局”上升為“體制”,并且強調“法治保障”,表明社會管理已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文章稱,十八屆三中全會繼續推進理論創新,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并列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意味著黨的執政理念由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轉變為政府自上而下與社會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治理”,這顯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理論創新,標志著“治理”取代“管理”,成為新時期深化改革的執政理念和治國方略。
文章表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開展了經濟體制改革、行政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和社會體制改革等全方位的改革。經濟體制改革方面,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不斷增強,政府從全能政府逐漸變為以“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為主要職能的有限政府;行政體制改革方面,政府機構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大部制改革穩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較大進展,管制型政府逐漸向服務型政府轉變;政治體制改革方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不斷推進和完善;社會體制改革方面,我國開展了包括社會事業體制改革、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和醫療體制改革等在內的方方面面的改革,等等。
文章指出,2011年“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成為新的戰略構想以來,各地的探索共同體現了一些新的變化:由強調政府自上而下的層級管轄變成了強調減少管理層次、資源下沉和撫育基層發展;由主張“政府包打天下”轉變到運用社會組織在內的各種力量;由單純的行政管控手段轉變到依賴包括非強制、非官方和非正式的方式在內的多種方式實現社會治理。以“社會協同”和“公眾參與”作為探索的關鍵點,著力探索一種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社會管理體制,成為各地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共同點,這顯然契合了治理理論的核心理念,賦予社會管理“治理”色彩。
文章強調,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表明,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既要立足基本國情,又要以開放的態度廣泛借鑒和汲取國外的有益經驗,并在此基礎上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治理”理念納入黨的執政話語體系,順應了經濟社會發展對黨的執政提出的要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總結,是對人類優秀文明成果的借鑒和吸收。改變傳統的以自上而下管控為特點的“管理”理念,摒棄單一的行政管控手段,轉變為一種強調國家與社會合作共治的“治理”理念,著眼于“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建立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