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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4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作出了開放天津、上海等14個沿海港口城市的決定后,天津的開發開放開始啟動。1986年8月,鄧小平在視察天津開發區時曾指示,天津要利用優勢,膽子大點,加快發展,并題詞“開發區大有希望”。
中共中央、國務院對濱海新區開發開放一直十分重視。天津市黨委、政府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改革開放的戰略部署,1994年,作出了開發建設濱海新區戰略決策。天津濱海新區位于天津東部臨海地區,包括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三個行政區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港,以及東麗區、津南區的部分區域。規劃面積2270平方公里,海岸線153公里,常住人口140萬。
根據國家發改委指導下的濱海新區“十一五”規劃方案,濱海新區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務環渤海、輻射‘三北’、面向東北亞的北方對外開放門戶、高水平的現代制造業和研發轉化基地、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
經過十多年的開發建設,濱海新區的生產總值、財政收入和外貿出口分別增長17.5、16.1和45倍,世界500強中70多家跨國公司在新區投資了152家企業,濱海新區已成為外商在中國投資的熱土。
2006年5月26日,國家發布了《國務院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正式批復天津濱海新區為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天津市委也隨即對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做出全面部署,標志著天津濱海新區作為國家級經濟新區正式進入了實施階段。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對于提升京津冀乃至環渤海地區的國際競爭力,促進東部地區率先發展,形成東中西互動、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區域協調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陳述張傳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