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12日訊 今日上午11時,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主題為“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集體采訪。教育部副部長郝平,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司長韓進,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袁振國將出席集體采訪并回答問題。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在記者會中 中國網 林勁松/攝影
有記者提出,規劃綱要當中提到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問題,其中說到要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不必要和必要怎樣劃分和界定?教育部作為一個行政部門,應該怎樣促成高校的行政和學術剝離?
針對記者提出的問題,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說:“高校行政化問題最近談得比較多,今天我在這里說也不是第一次。我想,高校行政化問題是我們這次想著重解決的。”
談到如何解決高校行政化,孫霄兵指出,首先要明確高校的辦學自主權。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規定,高等學校是一個事業法人,他本身是一個法人,他和政府機構是不一樣的,政府機構是機關法人,高校是事業法人。這是兩種法人制度,因此有兩種不同的權利。高教法還具體規定了高等學校在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內部收入分配制度、招生、自主管理學校的經費和財產、開展國際交流等七個方面的自主權。所以要解決行政化問題,首先要落實好高等學校自主權。因此,綱要也作了一些規定,有一些是高教法規定的,也有一些新的規定。
第二,進一步減少和規范對于學校的行政審批事項。政府如何減少對高等學校的干預,關鍵是政府要依法行政。這些年,隨著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教育部已經大幅度地減少了對學校、公民和組織的行政審批事項,減幅達到50%。因此,減少干預就是要著重減少審批事項,不要什么事情都要到教育行政部門去批,要批也要依照法律規定進行。不僅教育部門這樣,相關部門也應當這樣。所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這件事情要做好。
第三,克服高校行政化,還要改變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也就是剛才講到的要建立新的現代大學制度。所以,要克服高校行政化管理模式,還需要以上幾個方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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