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5日電(記者 張茵 見習記者朱麗珍)“由于規范商品專業批發市場發展的法律散落于各部法律之中,沒有統一的商品專業批發市場法,使商品專業批發市場在市場準入、稅收體系等多方面都無法可依。”全國人大代表、新光集團董事長周曉光在此次“兩會”上提交議案,呼吁制定《商品專業批發市場法》,以明確商品專業批發市場的法律地位,規范商品專業批發市場的建設、管理和運行。
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目前中國有包括糧油、農副產品、日用工業品等商品交易市場103000余家,約1600萬個攤位與店面,上規模的商品專業批發市場達11000家以上,全國性商品專業批發市場流通網絡基本形成。而商品專業批發市場交易額已占全國社會商品零售額的1/3以上。直接從事商品專業批發市場經營從業人員超過2000萬人,從事與批發市場相關服務業和依托專業批發市場間接從事生產、飲服等就業人員,超過1億人以上。
“就我所在的浙江省義烏市來說,近年來,商品專業批發市場的發展更是如日中天,目前,全市商品專業批發市場總面積超過400萬平方米,攤位超過6.2萬個,經營的商品種類包括16個大類、9105個支類,共計170余萬種商品。”周曉光表示,商品專業批發市場已成為中國流通支柱產業。
但是,規范商品專業批發市場發展的法律仍散落于各部法律之中,各地商品專業批發市場管理體制、政策和改革步伐不一,出現多頭管理和管理真空等現象。“各地盲目重復建設市場現象嚴重,市場資源大量浪費,不時出現對商品專業批發市場不公正的指責,嚴重影響商品專業批發市場健康發展。”周曉光呼吁,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盡快對商品專業批發市場開展立法調查,責成國務院有關部門起草,適時出臺這一法律,以明確商品專業批發市場的法律地位,規范商品專業批發市場的建設、管理和運行。
“法律應明確政府在專業批發市場規劃、建設和管理中的職能作用,明確批發交易市場投資體制、市場準入條件等法律責任。”周曉光表示,制定《商品專業批發市場》法律時,應明確專業批發市場這一經濟組織的概念和專業批發市場組成要素,根據WTO的相關規定和專業批發市場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獨特作用,保證公民公平享受市場資源的權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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