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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27日,中央公布《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出開征環境保護稅。這是官方文件首次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將開征環境保護稅,結束了此前征或不征的討論。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預測,十二五期間,經過半年到一年的試點后,預計環境保護稅會在全國范圍內統一開征,稅率應比國外低并因地而異。
十二五期間或開征
《建議》提出,加快財稅體制改革,積極構建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等。資料顯示,環境保護稅指對開發、保護、使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污染、破壞和保護的程度進行征收的稅。
由此,環境保護稅終于確定開征。教育部科技委主任、中國科學院院士倪維斗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環境保護稅接下來將逐步實施征收,但預計進展不會太快。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則預計,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稅會在全國范圍內統一開征。
至于具體時間表,此前,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曾公開提出分三個階段進行的計劃。第一階段,用3-5年時間,完善資源稅、消費稅、車船稅等其他與環境相關的稅種。盡快開征獨立環境稅,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和廢水排放都將是環境稅稅目的可能選擇。第二階段,用2-4年時間,進一步完善其他與環境相關的稅種和稅收政策。擴大環境稅的征收范圍。如果環境稅沒有在第一階段開征,需要在此階段開征。第三階段,用3- 4年時間,繼續擴大環境稅征收范圍。結合環境稅稅制改革情況,進行整體優化,從而構建起成熟和完善的環境稅制。對此,林伯強表示,預計具體實施時,會比上述計劃滯后一年左右。
稅率或比國外低
雖然明確開征,但怎樣征收,目前尚未出臺具體方案。此前,國家環境規劃院人士向媒體透露,目前選中的草擬方案是將市場主體的環境污染成本消化到市場價格之中,即把成本變成稅率,最終實現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目的,并按照“誰污染,誰繳稅”的原則實行。
對此,教育部科技委主任、中國科學院院士倪維斗表示,上述方案意味著環境保護稅不僅影響企業,還將延伸影響到產品的終端價格,從而影響物價,這一傳導鏈條很長,牽涉面很廣,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因此,真正開征時,需要非常慎重,充分考慮對經濟的影響。征收方式、稅率多少、怎樣測量、其中的排碳稅怎么收等等,都要仔細衡量。同時,還須相關法律保障。倪維斗舉例說,以前給企業安裝傳感器來測量排碳量,但企業故意把它拆掉了,“征稅測量時,出現這樣的問題怎么解決?怎樣保證合理的測量?”倪維斗說,“方方面面的細節都要設計好。”
對于稅基、稅率等,林伯強認為,國外已經有很成熟的環境保護稅征收體系,我國大可借鑒學習,同時,還要結合我國國情進行改造適用。其中,稅率肯定應該比國外低,征收力度盡量溫和,以避免對經濟產生過大的影響。
在全國統一征收前,將先行試點。此前,國家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向媒體透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環保部將向國務院提交環境稅開征及試點的請示,湖北、湖南、江西、甘肅有望試點,稅率及征收范圍待定。林伯強認為,應該中部、東部、西部地區、發達不發達地區一起試點,試點半年到一年左右,便于積累不同地區的經驗,為全國實行做準備。林伯強表示,不同地區試點時稅率可以不同,真正征收時稅率也可因地而異。(編輯 蔡明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