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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行服務貿易領域開放承諾
廣泛開放服務市場。大力推動服務業各領域快速發展,提高服務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在世貿組織分類的12大類服務部門的160個分部門中,中國承諾開放9大類的100個分部門,接近發達成員平均承諾開放108個分部門的水平。截至2007年,中國服務貿易領域開放承諾已全部履行完畢。
持續減少限制措施。逐步降低服務領域外資準入門檻,按期取消服務領域的地域和數量限制,不斷擴大允許外資從事服務領域的業務范圍。其中,在快遞、銀行、財產保險等54個服務分部門允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在計算機、環境等23個分部門允許外資控股,在電信、鐵路運輸、旅游等80個分部門給予外資國民待遇。2010年,中國服務業吸引外商直接投資額首次超過制造業,2017年吸引外商直接投資額占比達到73%。
(四)履行知識產權保護承諾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中國的主動作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中國推進知識產權保護,不僅符合自身發展需要,也有助于進一步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中國鼓勵中外企業開展正常技術交流合作,依法保護在華外資企業合法知識產權,同時,希望外國政府加強對中國知識產權的保護。
構建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加入世貿組織后,中國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與多個國家建立知識產權工作機制,積極吸收借鑒國際先進立法經驗,構建起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和中國國情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近年來,修訂《商標法》,增加了懲罰性賠償制度;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進一步完善了商業秘密的保護,同時明確市場混淆行為,引入標識的概念,拓寬對標識的保護范圍。目前,正在加快推進《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律修訂。
持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力度。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司法主導作用,把違法成本顯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懾作用充分發揮出來。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完善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三家知識產權法院,在南京、蘇州、武漢、西安等15個中級法院內設立專門審判機構,跨區域管轄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針對重點違法領域,開展專利“護航”行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行動、出版物版權“掃黃打非”和“秋風”行動、打擊侵權假冒的“網劍行動”“質檢利劍”打假行動等專項行動,有效保護了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保護效果明顯。從2001年起,中國對外支付知識產權費年均增長17%,2017年達到286億美元。2017年,中國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38.2萬件,連續7年居世界首位,申請者中近10%為外國單位和個人;國外來華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3.6萬件,較2001年3.3萬件的申請量增長了3倍。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日前公布,2017年,中國通過《專利合作條約》途徑提交的專利申請受理量達5.1萬件,僅次于美國,居全球第二位。
(五)履行透明度義務
明確提供法律制度保障。《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規章制定程序條例》明確要求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草案須按有關規定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定期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英文版)。國務院法制機構定期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法規匯編》(中英文對照),商務部在《中國對外經濟貿易文告》中定期發布貿易政策。
全面履行世貿組織通報義務。中國按照要求定期向世貿組織通報國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具體措施的修訂調整和實施情況。截至2018年1月,中國提交的通報已達上千份,涉及中央和地方補貼政策、農業、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國營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等諸多領域。
(六)為履行承諾付出巨大努力
中國在加入世貿組織時作出廣泛而深入的開放承諾,國內企業直接面對國際競爭,多數產業面臨較大困難。中國企業主動應對挑戰,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積極參與全球價值鏈,國際競爭力明顯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