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王主任關于行政監察法的問題。這次修改的行政監察法第46條修改的是,要保護舉報人的信息,包括泄露舉報人的信息將依法予以處分、追究刑事責任,在追究刑事責任方面有沒有具體量化的措施?比如監察機關工作人員把舉報人的信息泄露給被舉報人或被舉報單位的話,他會受到怎樣的處分?按照怎樣的法律對他進行定刑的?
2010-06-25 17:15:32
有關泄露舉報信息的刑事責任問題:一是,泄露的舉報信息屬于國家秘密的,按照泄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責任;二是,泄露的舉報信息造成了比較嚴重的后果,或者有一些故意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刑法的其他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010-06-25 17:26:02
關于舉報人信息泄露方面想問一個問題,在我們國家處理一些舉報案件的時候,會有把舉報人的信件或其他內容轉發給地方,這樣舉報人的信息就可能會被泄露出去,這方面法律中有沒有加密措施?另外,關于石油天然氣管道方面,有一個環境影響評價,我想問這是出于何種考慮?另外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想問胡司長,大家比較關注國有土地房屋的征收與拆遷條例,征收工作有無進展?有沒有具體的時間表?最近全國各省都發生了幾起惡性集體土地的拆遷事件,這些惡性拆遷事件發生后,我們的條例會不會把集體征收吸納進來?謝謝。
2010-06-25 17:28:32
我來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剛才你談到監察機關收到舉報信件以后,有可能把舉報信件層層下發,從目前我們工作的實際情況看,層層轉交辦理舉報信件,確實是我們在工作中經常使用的辦法。根據監察機關管轄制度的規定,對不同級別的監察對象的舉報,是由不同級別的監察機關辦理的。比如有人寫舉報信舉報縣下面的一個科級干部,這個舉報信有可能一直送到監察部,但應當轉交縣級監察機關辦理。在轉交過程中,我們規定,絕不允許任何一級機關和工作人員把舉報信轉到被舉報人手上,誰轉到被舉報人手上,一旦查明,必須要追究他的責任。這次行政監察法修訂后,我們還將在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中,對舉報保密制度作進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2010-06-25 17:29:28
我來回答你第二個問題,關于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環境測評的問題,這是主要考慮到石油天然氣一旦泄露會嚴重污染環境,在這次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制定過程中,各方面非常關心一定要把環境保護好,在制定管道建設規劃的時候,就要防患于未然,充分考慮到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防止因為管道的泄露給環境造成破壞,這也體現了要對人民群眾利益高度負責。你剛才講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與補償條例》,這個問題社會各方面高度關注,據我所知,有關方面正在夜以繼日的加緊工作。謝謝。
2010-06-25 17:40:24
如果大家沒有其他問題,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
2010-06-25 17: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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