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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扶持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微型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將繼續圍繞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型企業創新創業等方面開展工作。
為做好2013年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相關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9]47號)及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和支持重點
2013年創新基金的主要支持類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等三類項目。
1.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對創業初期、商業性資金進入尚不具備條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微型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給予資助,鼓勵優秀人才創新創業。根據科技部發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指南》,優先支持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環境與資源、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新能源汽車、現代農業等領域的關鍵技術創新。
2.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項目: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創業開展的基礎性、公共性和開放性的專業技術服務給予資助。
3.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根據《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7]128號)的規定,通過階段參股、風險補助和投資保障支持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及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支持。
二、工作組織
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和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認真做好項目組織、立項論證、合同簽定、資金撥付等工作,確保2013年度創新基金預算執行工作質量和進度。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技主管部門作為項目推薦單位,負責組織當地的項目申報、審查推薦、立項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和驗收等工作;推薦單位出具推薦意見之前須征求同級財政部門對項目的意見,并將推薦項目名單抄送省級財政部門備案。
2.同級財政部門參與項目的組織及驗收工作,根據財政部下發的撥款文件,確保預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并加強對當地創新基金的運作和使用的監督、檢查。財政部將委托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對項目資金到位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并視情況予以通報。
3.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負責項目申請的受理、項目審查,組織項目評審評估,實施過程監督管理和驗收,分析總結項目執行情況。
4.要按照國家戰略部署并結合當地特點,積極探索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創新基金管理方式,加強國家創新基金政策與地方科技型中小企業政策的統籌協調,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申報要求和截止時間
1.企業提交的創新基金申請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并經項目推薦單位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推薦。2013年度創新基金主要項目的申報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30日,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階段參股項目的申報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31日。
2.創新基金各類項目申報的基本要求和報送方式見《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報說明》(附件);申報材料的填報要求及表格詳見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網站(www.innofund.gov.cn)發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報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