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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水專項產業化是水專項“十二五”實施計劃重要任務之一,是以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支持、培育、引領和帶動環保產業的發展,推動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目標的實現。重點圍繞重污染行業清潔生產與末端控制技術研發與產業化、推動環保服務業發展、促進水專項重點流域水質改善和構建產業化平臺、開展具有產業化前景的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發等方面部署實施。該課題圍繞我國工業園區綜合排水水質復雜、處理難度大、水資源回用率低、水環境綜合治理服務模式和商務模式缺乏、運營與監管困難等問題開展實施,通過示范形成工業園區廢水治理及環保服務服務模式并在全國推廣應用。
二、指南內容
1、研究目標
開發工業園區廢水綜合處理關鍵產品、技術與成套化裝備,形成污染物源頭治理、生物強化及深度處理等集成技術體系;進行工業園區廢水處理和深度處理的關鍵設備和工藝的成套化、標準化及產業化研究;培育大型專業化水環保服務環保企業,實施綜合型工業園區一站式環保服務和行業主導型工業園區綜合環境建設管理的模式示范。建設工業園區水環境綜合治理與水資源回用示范基地,成立工業園區環保服務模式創新的產業聯盟。
2、研究內容
(1)綜合型工業園區一站式環保服務模式創新及工程示范
針對綜合型工業園區,創新給水規劃、設計與供給,企業分散處理與園區集中處理,廢水末端深度處理與循環回用的全流程一站式環環保服務和商業運行模式;研發運行成本低、處理效果好的新型復合預處理和污水集中處理集成工藝及成套化設備。圍繞園區重點企業廢水分散預處理、收集、集中處理和深度處理等環節建立示范工程。
(2)行業工業園區綜合環境建設管理服務模式創新及工程示范
根據行業工業園區特點創新綜合環境建設和管理模式,設計工業園區廢水分質分流收集、計量和水質監測網絡,通過企業排污行為管理、管網維護、收費體系建立及預售排污權管理等制度,創新環境合同管理的服務模式。開發工業園區穩定達標技術、受納廢水的水環境監控技術,圍繞工業園區廢水收集、處理、回用和污泥處理等關鍵環節,在重點流域建立行業工業園區綜合環境建設管理模式的工程示范。
(3)重點流域行業園區廢水資源化技術產業化及工程示范
在重點流域內選擇紡織、制藥、化工等重污染行業主導型園區,研究園區納管廢水分質收集、分別處理和強化生化處理技術,建設園區廢水穩定達標的示范工程;同時,研發非膜技術的深度處理組合工藝及關鍵設備,建立園區統一的分級處理、分質供給、串聯和循環利用的示范工程。
(4)工業園區環保服務模式及產業化推廣平臺建設
培育大型專業化運營環保企業,依托示范項目建立示范展示基地和實驗基地。圍繞工業園區廢水處理及回用技術、專業化環境服務商模式,建立以工業園區環保服務業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形成工業園區環保服務模式和產業化推廣平臺。
3、主要考核指標
(1)培育1-2家專業化的工業園區水環保服務投資、設計、建設和運行的環保高新技術龍頭企業,核心產品(含服務)新增產值不低于2億元/年。
(2)建設10-20個企業預處理和廢水收集項目,研發2-3種工業園區分散廢水深度處理高性能填料和設備,開發3-5套工業園區廢水深度處理關鍵成套化設備,申請發明專利5-7項。
(3)在重點流域建設1-2個綜合型工業園區一站式環保服務模式示范,規模不低于30000m3/d,出水全面達標排放;建設1-2個規模行業工業園區綜合環境建設管理模式示范,規模不低于20000m3/d。完成1-2個以行業工業園區廢水處理廠示范工程建設,實現穩定達標或回用水量不小于50000m3/d。
(4)依托示范工程建設1-2項工業園區環境服務、廢水處理和回用技術展示和試驗基地,具備完成典型工業園區廢水處理技術中試研究的設施建設,并實現年接待訪問人員不少于800人次
(5)建立工業園區專業化環保服務產業技術創新聯盟1個,形成產學研用一體化運行新機制。課題實施期間,產業化推廣工程應用規模累計不少于10個園區或不低于20萬m3/d處理水量,實現總產值不低于10億元,其中在重點流域產值累計不低于30%。
4、課題實施年限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5、課題經費來源及構成
中央財政資金不超過3000萬元,地方等配套資金與中央財政資金比例不少于2:1。
6、其他要求
(1)申報單位必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先進的工業園區廢水綜合處理技術及不少于2項以上的工業園區廢水綜合治理工程業績,可組織聯合體共同申報。
(2)課題實施地點在水專項實施的流域范圍(三河三湖一江一庫、東江和洱海),優先支持在松花江、遼河、太湖和滇池流域實施;采用中央財政經費后補助方式予以支持。
(3)聯盟單位具有在工業園區廢水處理技術研發及實際工程的設計、施工、管理等工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