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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國家宏觀指導
加強戰略引導,統籌我國云計算發展總體部署和宏觀管理,統籌云計算基礎設施規劃。發揮部門和地方的積極性,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加強云計算科技工作的格局,推進地方云計算科技工作與國家云計算科技工作的有機銜接,統籌部署云計算基礎技術研發、產業化及在關鍵領域的應用。
(二)拓寬投融資渠道
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和撬動作用,進一步拓寬云計算產業投融資渠道,發展多種融資方式,支持云計算的產業化應用開發。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心重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云計算的相關研發及應用,鼓勵中小企業通過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發展。
(三)支撐創新體系建設
構建云計算產業創新服務體系,建立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產學研相結合的云計算產業創新聯盟,加強關鍵、共性技術的聯合攻關,形成產業技術創新鏈。聯合行業部門及相關單位,加強具有行業特色的專業云平臺和系統集成創新。并建立云計算服務認證評估機制,推動云計算系統安全、信息保護水平和服務質量逐步提升。實施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促進云計算的產業集群的形成和創新發展,支持云計算相關公共服務平臺及配套設施建設,形成靈活、多樣的區域服務體系。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大學、科研院所、企業和培訓機構對云計算技術研究與服務產業的高技術人才培養,形成一批從事云計算相關應用開發人才、運營服務人才、工程化人才和項目咨詢專家。充分利用現有各類人才引進計劃,吸引全球優秀人才參與云計算技術研究。
(五)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與國外政府、國際組織、科研機構和企業的合作。積極推進政府間科技合作,鼓勵與國外科研機構、企業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促進共同發展;及時了解和掌握國際云計算技術發展現狀和動態,尋求新的發展機遇;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推動中國的相關云計算標準成為國際標準。
(六)推動法規和制度建設
加快推動云計算業務中的數據跨境流動范圍、數據保護要求、個人數據處理規則、知識產權保護、競爭行為規范、安全隱私保護等進行規范;盡快出臺政府和重要行業使用云計算服務的相關規定,創造云計算發展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