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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辦體〔20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單位,有關行業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發〔2012〕6號),深入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推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發展,建立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經研究,決定組織推薦2013年度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下簡稱聯盟)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重點圍繞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發展現代服務業、建設現代農業和發展民生科技產業等重大需求,開展聯盟試點建設,促進產學研用緊密結合。
推薦試點的聯盟應符合《關于推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構建的指導意見》(國科發政〔2008〕770號,以下簡稱《意見》)和《關于推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構建與發展的實施辦法(試行)》(國科發政〔2009〕648號,以下簡稱《辦法》)關于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基本組建要求,名稱規范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二、推薦條件
推薦試點的聯盟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已經簽約成立一年以上(按聯盟協議簽署生效之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計算),聯盟協議在內容和形式上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意見》、《辦法》的相關規定。
2. 由企業牽頭組建或發揮主導作用,應跨區域整合產業鏈優勢創新資源,成員單位通常不少于10家,在相關產業和技術領域具有龍頭骨干地位和較強的創新能力,主要企業成員之間沒有隸屬關聯關系,聯盟不以具體行政區劃冠名。
3. 決策、執行、咨詢機構健全,責任人員明確,積極有效開展運行管理,聯盟執行機構實行專職化。
4. 技術創新目標和任務明確并具有戰略性和引領性,符合國家科技發展戰略方向和相關產業政策,有利于解決產業發展的共性、關鍵和核心技術制約,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且不與已有試點聯盟重復。聯盟應根據各成員單位的優勢,明確技術創新任務的具體分工。
5. 日常運行經費和合作創新項目經費保障到位,經費管理制度健全且有效執行。
6. 啟動了自籌經費的聯盟創新項目或以聯盟方式承擔了政府科技項目,建立知識產權共享和成果擴散機制,積極開展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取得了初步成效。優先支持已獲得地方或部門重點支持的聯盟。
三、推薦方式和主要步驟
(一)請聯盟自愿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試點申請書》(見附件1)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后,將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報送到相應地方科技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單位或行業協會。現有試點聯盟的牽頭單位原則上不得再牽頭申報新的試點聯盟。
(二)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單位擇優推薦2-3家聯盟,有關行業協會擇優推薦1家聯盟,于2013年2月28日前(以材料收到之日為準)將正式推薦函、蓋好公章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試點推薦表》(見附件2)各1份和所推薦聯盟的申請材料一式5份(原件1份,復印件4份)寄送到科技部,以上材料均需同時報送電子版光盤1份。本通知及附件可到科技部門戶網站(www.most.gov.cn)“通知通告”欄下載。
聯系方式:
科技部創新體系建設辦公室蔣玉宏 湯富強
電話:010-58881967 58881762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A2號中化大廈1406科技部知識產權事務中心(郵編:100045)。
材料受理電話:010-59368478 59368418
傳真:010-59368498
四、科技部將組織技術審核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2013年度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試點名單。
五、請各推薦單位加強管理和協調,嚴格把關,認真做好組織推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