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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形式多樣化,侵權主體多元化,侵權行為手段的智能化、隱蔽化,侵權后果的嚴重化、復雜化和擴大化,是網絡發展大數據時代給我們帶來的新問題。”1月6日,在由法制日報社指導、法人雜志主辦的2012中國公司法務年會上,來自百度的高級政策顧問李紅在論及“互聯網法律前沿問題”時表示。
據騰訊公司總法律顧問助理王小夏透露,2012年,全國互聯網業總產值已達2600多億元,而“觸法”可能性也一直在高位運行。“互聯網的幾大應用——電子商務、娛樂網絡游戲、新聞出版、交友,大部分跟版權有關。在這個行業,因為‘流量競爭’會觸碰很多法律問題。”
百度、騰訊、樂視網等參會法務高管,總結出當前互聯網業面臨的四個法律挑戰。
“第一,互聯網業的發展非常迅速,而《著作權法》有些滯后,行業需要很多司法實踐給予指引。但有時,我們的司法判決‘同案不同判’。比如某件作品的權屬,在A法院判可能屬于甲公司,換到B法院判就屬于乙公司,缺乏統一標準,令行業無所適從。”樂視網法務總監劉曉慶說。
“第二,版權信息缺乏一個公示平臺。版權是一種無形財產,現在卻是‘一女二嫁’的現象普遍。為此一些網站只能每取得一件作品版權,就主動發布一次聲明公告。”
“第三,新的侵權形式層出不窮,包括PC終端機,手持設備,數字電視IPTV,還有網吧、酒店等互聯網存在的地方,令人防不勝防。”
“第四,現有的維權成本非常高,包括工程費、調查費,加上訴前調解,往往訴訟周期長達幾個月。而判決賠償的額度,一個版權價值幾百萬、幾千萬的作品,往往僅判幾千元或幾萬元賠償,幾百倍的差距讓盜版的成本非常低廉。”劉曉慶說。這也是最令上述法務人士困擾的問題。李紅也表示,司法的作用在互聯網業尚未得到充分發揮,“對盜版案件,有時司法判定的賠償額只有幾百元,只是名義上的賠償,實際上是‘杯水車薪’。”
劉曉慶建議,日后對互聯網版權的維權途徑更多樣。“希望以后打擊盜版不光靠訴訟,比較迅捷的行政處罰也可考慮采用,刑事處罰力度也要加大。行業要形成正能量,任何一個智力成果都應受到尊重和保護應該成為社會共識。”(記者王夢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