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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9日電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監測與處置機制》(以下簡稱《機制》)。《機制》規定惡意程序一經認定,須切斷惡意程序服務器對用戶手機的遠程控制。當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的惡意程序事件時,要求移動通信運營企業向本單位服務的手機用戶進行信息提示和查殺技術咨詢。并對制作、傳播惡意程序或利用惡意程序牟利的移動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和其他合作伙伴依法進行處罰。
《機制》規定,在CNCERT(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認定惡意程序后,各單位根據認定結果各自開展監測,并對發現的惡意程序控制服務器進行處理,切斷其對用戶手機的遠程控制,使用戶免受更大侵害。若根據監測結果,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的惡意程序事件時,要求移動通信運營企業向本單位服務的手機用戶進行信息提示和查殺技術咨詢。此外,對于涉嫌制作、傳播惡意程序或利用惡意程序牟利的移動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和其他合作伙伴,要求移動通信運營企業根據協議,對其進行處理,并報政府管理機構依法處罰,以打擊不法行為。
為配合《機制》,工信部還制定了《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描述格式》。這對于開展移動互聯網程序檢測處置工作,判斷哪些是惡意程序有了判斷依據。而根據《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描述格式》統一命名標準,有利于各網絡安全專業機構和企業共享信息,避免重復工作,減少技術資源浪費。
工信部下一步將通過加強技術手段建設、完善配套標準、加強用戶網絡安全教育等工作配合《機制》的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