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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林其玲 廖愛玲) 在3月2日之前兩周內從蘋果經銷商購買蘋果一代iPad的消費者,也將得到“適當補償”。昨天,北京市消協通報,經過與蘋果公司多次溝通,蘋果決定與授權經銷商協調,對在調價兩周內從授權經銷商處購買iPad一代平板電腦的消費者進行“適當補償”。
3月2日,蘋果公司推出iPad 2,同時下調iPad一代價格。但隨后消費者發現,只有在蘋果在線商店和幾家旗艦店購買一代iPad的用戶,才能得到1100元的差價補償。通過蘋果正規授權經銷商渠道購買的產品,消費者卻難以得到這一差價返還。蘋果差價補償的雙重標準,引起消費者不滿。
3月10日,北京市消協發表聲明,消費者因購買渠道不同而拿不到返還差價,蘋果公司“這種做法欠妥并有失公平。”
北京市消協負責人昨天告訴記者,3月11日市消協約見了蘋果公司相關負責人,敦促其認真考慮消費者的感受及訴求。“3月18日蘋果公司相關負責人再次與市消協溝通,蘋果公司出于對消費者負責的考慮,由蘋果公司與其授權經銷商進行協調,對時限內在蘋果公司正式授權經銷商處購買iPad一代的消費者做出適當補償,消費者可憑購物憑證,向經銷商提出補償要求。”
昨天,蘋果并未就“補償金額”和“何時開始補償”表態。記者致電多家蘋果授權經銷商,經銷商們均表示“尚未得到蘋果通知,對此事不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