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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記者焦夢)近日,中歐環境治理項目浙江公眾參與地方伙伴項目總結交流會在杭州舉辦,交流會上,多位環保領域的專家圍繞公眾如何有效參與環境治理展開了討論。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多年來在由環保局、環保聯合會、企業、社區市民多方聯姻下誕生的“嘉興模式”,已被浙江全省其它地市所復制推廣。如杭州的“民間河長”、衢州的“智慧環保”、溫州的第三方治理機制等。此外,“嘉興模式”的復制和推廣也帶動了浙江公眾參與的熱情,從而也為未來或將通過實施的《浙江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的誕生積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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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歐環境治理項目浙江公眾參與地方伙伴項目總結交流會上,浙江省環境宣傳教育中心主任潘林平介紹“嘉興模式”的主要情況。(中國發展門戶網 焦夢攝) |
浙江省環境宣傳教育中心主任潘林平介紹說,浙江省民營經濟比較發達,公眾的自我管理意識比較強,這既體現在“溫州模式”等經濟發展模式,也體現在公眾對于自我發展的創新意識。浙江省環保廳去年成立了浙江省環保聯合會,搭建了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平臺,積極探索建立了環境決策、環境執法監督、環境的公益訴訟等全方位、全過程的公眾參與機制,努力推進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環境教育、地方立法。作為中歐環境治理項目全國15個地方伙伴項目之一,浙江省公眾參與地方伙伴項目聚焦公眾參與環境決策,以總結提煉嘉興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模式為主要內容,整合吸收了浙江省其他地區的一些公眾參與環境治理方面的經驗在浙江加以推廣。項目開展到現在已取得明顯的成效,推動了浙江省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進程。
項目主任虞偉總結了目前浙江省環境治理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如環境信息有效性供給不足、環境規劃與決策中的利益相關者表達訴求和法律保護渠道不夠、環境群體性事件暴露了政府在如何把公眾對環境問題的關注轉變為依法有序的公眾參與方面還缺乏經驗等。“環境信息主要由環保部門發布,也涉及到發改委、農業、建設等其他相關部門,但是部門之間信息沒有進行有效的整合,沒有建立起高效運轉的信息共享機制。其次,信息公開的一些內容,在網站上很難查找。要么找不到,要么沒有在主頁顯示;或者可以找到的一些內容都是經過二次加工的信息而不是原始信息,很難被用作研究或其他用途引用,”他舉例說。
“公眾參與最重要的關鍵點是必須解決利益平衡的問題,如果公眾沒有利益為什么要參與呢?”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副處長李靜云點評道。她認為只有建立起利益衡平的協商機制,才能真正吸引公眾參與到環境監督和治理的過程中。
浙江省政府咨詢委員會委員、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藍蔚青研究員認為,倡導公眾參與首先要以普及環境知識為基礎。現在網上很多偽科學、謠言傳播得很快,也是影響公眾參與的一個重要因素。他也提醒說,公眾參與還必須在舉報之外的各個環節上得到加強,尤其是對政府部門失職瀆職行為的監督。
中歐環境公眾治理項目是由歐盟資助中國在環境公眾治理領域開展的項目,旨在通過加強環境領域政府職能、公眾參與和企業責任推進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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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興市政府在環境規劃、環境評議和審批以及后期的監督等不同環節中,廣泛邀請環保NGO、公眾和專家學者等參加。構建了公眾參與環保治理進程的對話協商機制,出現了“大環保”、“圓桌會”、“陪審員”、“點單式”、“道歉書”、“聯動化”等六大新現象。
“陪審員”制度讓公眾充當“環境法官”。這些“陪審員”由機構推薦、媒體招募等形式產生,包括企業負責人和普通群眾。“陪審員”每年至少要參加一次案件處罰評審,對所審議的環保事件及預期處罰額度進行討論。
嘉興通過點單式執法、道歉書和陪審團制度實現對于環境項目和污染企業的檢查和監督。“點單式”執法賦予公眾在環保執法以及或對排污企業抽查的“點名權”,通過隨機點名的方式構建執法部門與公眾以及企業之間的相互信任。參加者采取公開招募等形式邀請。他們在環保部門的召集下,從環保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或自主點單的形式隨機抽取檢查的企業。部分公民和環境執法人員前往企業進行實地抽樣或技術檢測,隨后對其檢查結果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