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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環保部: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將邀公眾參與調查
新京報訊 (記者金煜)近日,《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試行)》開始征求公眾意見和建議,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20日。
公開的意見稿顯示,在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中,將邀請公眾參與,同時,制定了環境特約監察員和環境保護監督員制度,并要求環保部門為環保組織的公益訴訟提供便利。
將確定公眾參與環保的原則
環保部近日公開了征求意見稿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這是環保部首個統領性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辦法,也是新《環保法》配套文件之一。
今年年初,我國第一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地方性法律《河北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條例》施行,記者獲悉,河北省的這個地方條例也在很大程度上對環保部的辦法起了參考作用。
參與河北省該條例和環保部此辦法的起草專家之一,北師大法學院講師嚴厚福表示,未來環保部可能也會出臺更為具體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修改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等,而目前正在征求公眾意見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可以起到統領性的作用,確定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原則。
項目環評更重視公眾意見
《辦法》規定,公眾可以在六個方面參與環境保護,其中包括制定或修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政策、規劃和標準;編制規劃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可能嚴重損害公眾環境權益或健康權益的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時間的調查處理等。
此外,新辦法要求環保部門“培育、引導環保組織參與有利于促進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活動或事項”,也為符合條件的環保組織提起公益訴訟“提供便利”。
對此,嚴厚福表示,對公益訴訟提供便利,意味著地方環保部門可能可以提供環保組織需要的監測數據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也表示,這次環保部的辦法亮點不少,如公眾參與重大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以及更進一步要求信息公開等要求。不過,他也建議,目前這個辦法只局限于環保部,應該多學習河北省的條例,建議上升到國務院層面的條例,作為更全面的信息公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