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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王振紅) 11月11日,為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推進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由人民日報社指導,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雜志社主辦的“第九屆國際公益慈善論壇暨第二屆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公益理事會”在北京舉行,主題為“探討慈善立法與公益慈善的影響”。
全國政協原副主席白立忱致辭時表示,慈善事業是崇高的人道主義事業,是充滿愛心、充滿激情的光榮事業,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發展慈善事業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補充,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對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國際公益慈善論壇宗旨是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和慈善文化,激發民間組織和社會各界參與慈善事業的熱情,推進慈善政策的落實和完善,促進慈善組織的健康發展,共同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中國慈善聯合會副秘書長、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在會上發言指出,時近年底,隨著慈善法草案一審的通過,公益慈善事業再次成為全國熱議的話題。“慈善法的出臺,用十年一劍來描述毫不為過,這是每一位立法者、慈善工作者和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的不停摸索,不懈努力的結果,意味著我國的公益慈善事業正在從匝道進入高速公路,即將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并將在一個新常態下平穩、快速前進。”他認為,中國公益慈善事業正在迎來善治的時代、善商的時代、“互聯網+慈善”的時代。劉佑平認為,我們正在迎來一個前所未有的慈善新時代,而孕育和承載這個新時代的,正是一個穩定增長與加速創新并存的慈善新常態。這個新常態一是表現在慈善捐贈方面、二是表現在慈善組織方面、三是表現在慈善服務方面。
中國的公益慈善事業的發展要晚于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國SOS兒童村協會會長、原民政部辦公廳副主任李進國認為,應當以國內第一家民間公益慈善組織的正式成立為發端,至今只有短短的二十一年。剛剛結束的全國人大常會審議并公布了慈善法草案,一旦正式公布,中國的公益慈善事業就步入了依法治理的軌道。“正是這二十一年的積極探索、推動和實踐,是我們這些實際工作者無上榮耀的事,二十一年的時間板塊不可復制。”
中華紅絲帶基金副秘書長葉大偉認為,慈善法的出臺有幾個好處:一是明確了基本概念和外延。比如說主體、對象、性質、范圍、原則、規則、要求、禁止條款、鼓勵機制、退出和處罰、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等。二是對慈善組織進行了松綁。比如放低注冊門檻,不再要求業務主管單位等等,這有助于更多人發起成立慈善組織,也鼓勵更多人在慈善組織從業。三是賦予了慈善組織相應的權利,尤其是政府優先購買的權利。
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公益理事會秘書長馬海濤指出,“目前我國慈善事業的短板在于,國家層面的慈善組織心有余而力不足,民間慈善組織、個人風聲水起,如何讓國家層面的與民間組織相結合、相互補充,以此推動中國的慈善事業。”慈善法草案從法律層面,對于何為“慈善”給出法律定義,并針對詐捐、騙捐、被募捐等社會問題制定了懲戒性措施,也為“公”、“私”慈善組織合作找到了切入點,更為如何規范慈善行業、監督慈善募捐指明了方向。良法善治,大愛無疆,慈善立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障善心善終,讓愛心真正能夠傳播到需要幫助的群體。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秘書長胡廣華認為,“慈善行業的成長與發展有賴于慈善組織的成長和發展。慈善組織的發展必要前提是首先解決自我生存之道。然后慢慢積累,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吸引優秀人才,不斷提高專業和運作效率。中國公益慈善不能永遠停留在救災救急救難的水平,也要向推動社會進步和人類文明進程的最高境界邁進。”胡廣華呼吁放開束縛慈善機構發展的條條框框。適度調整慈善支出比例和增加慈善機構管理費提留比例,以保證慈善機構的正常生存、運作和發展,保證中國公益慈善行業的健康有效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