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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審批項目,都對應著一項具體權力。公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可稱“正面清單”,是對公權力“法無授權即禁止”的要求
公布審批部門、解釋設定依據、明確審批對象……近日,國務院決定向社會公開其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清單,釋放進一步規范“印把子”的強烈信號,劃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清晰路徑,更讓人看到約束權力、簡政放權的堅定決心。
新一屆政府成立之初便作出承諾,至少要取消、下放現有行政審批事項的1/3。“言必信,行必果”,截至目前,中央政府分五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等事項,取消下放任務已完成1/2。“自我革命”“壯士斷腕”,政府用實際行動履行諾言,收獲了市場和社會的一致點贊。有企業主感嘆,堅持這樣做下去,就不用再為一個公章操碎心、跑斷腿了。
誠如專家所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職能轉變的突破口。回顧2013年總理記者會、新一屆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和今年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簡政放權始終都是“當頭炮”。此次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更是政府曬自己的權力家底。鎖定“底數”、接受監督、聽取意見,這一舉措抓住了牛鼻子,能起到一石三鳥之效。
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還常有“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的數字游戲,也常有“有利不放、無利推讓”的隱性規則。的確,每一個審批項目都對應著一項具體權力,調整之難可想而知。要改到實處、取得長效,需如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所言,“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此次公開的目的,就在于促進權力運行的公開透明,同時進一步摸清家底,便于精確鎖定改革目標。此外,開門搞改革、廣泛聽取意見的方式,有利于凝聚眾人拾柴的心勁兒,集萃群智,不斷為后續改革出新招、謀實效。
行政審批制度的大動作,與簡政放權的改革思路相契合,彰顯了為民服務的執政理念,廓清了政府運行的權力邊界。下發通知中,“向‘負面清單’管理方式邁進”的表述也頗耐人尋味。如果說對市場主體日漸明晰的“負面清單”,意味著“法無禁止即自由”,那么公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可稱“正面清單”,是對公權力“法無授權即禁止”的要求。政府部門嚴格按照公開目錄履行審批職能,清單之外事項皆由市場主體依法自主決定,一正一負,必將激發巨大的發展正能量。
公開不是目的,更不是為了固化現狀,而僅僅是改革的開端。下一步,需要的是讓公開真正發揮效用。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該留的留、該放的放、該規范的規范。一方面,確保審批事項目錄公開在動態中保持含金量,不走形式;另一方面,也應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清除變相審批的土壤和空間。在此基礎上,創新機制、暢通渠道,加強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確保公眾知情權、監督權不落空。
庖丁解牛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動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公開權力清單,同樣是行政審批改革的關節;而行政審批改革,又可謂政治改革、經濟改革的肯綮。從削減數量到公開目錄,表明這一重要改革已不再只是盯緊數量,而是在向深水區挺進,這正體現了“積小勝為大勝”的改革策略、“蹄疾而步穩”的改革節奏。在更多領域、更大范圍,也都需摒棄急功近利的改革觀,真正從大局著眼、從長遠出發,才能真正探索出一條新路徑、開拓出一種新境界。(人民日報評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