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中國網2月22日訊 中國社會保障30人論壇年會(2013)今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一學術報告廳召開,社科文獻出版社在年會上發布了2012年《社會保障綠皮書: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2012)No.5》及《中國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狀況調查》。
《社會保障綠皮書》指出,應建立科學的社會保障待遇補償機制,探索“累進”的繳費方式,收入越高,征繳的比例越高,對低收入人口和貧困人口實行“負繳費”。
綠皮書還指出,未來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要加強社會保障制度的整合與銜接。目前社會保障制度的碎片化現狀,在實踐中存在諸多問題,不利于社會保障收入分配調節作用的發揮,未來應該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制度的整合與銜接,增強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城鄉統籌發展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必然要求。針對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城鄉分割與城鄉差距較大的現實,未來需要建立和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尤其是在城市化與工業化進程加快的背景下,社會保障的城鄉統籌發展就顯得更加迫切。
三是要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籌資機制。應該在遵循公平優先、權利與義務相結合的基礎上,對中低收入人口和貧困人口給予特別支持。基于目前社會保障繳費率較高的現實,應該適當調整基本社會保障項目的繳費率。在籌資模式上,應該加大社會統籌的成分,適當降低個人賬戶的繳費比例,以增強社會保障制度的互助共濟功能。可以探索“累進”的繳費方式,收入越高,征繳的比例越高,對低收入人口和貧困人口實行“負繳費”。
四是要建立科學的社會保障待遇補償機制。完善的籌資機制只有與科學的待遇補償機制相結合,建立二者的有效聯動機制,才能較好地發揮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在養老保險方面,總體上來說,應該完善現有的固定給付與繳費確定相結合的待遇確定模式,建立待遇享受與待遇適度關聯的“累退”型待遇享受機制,可以探索建立適度的最低待遇擔保機制。在醫療保險方面,應該增強其互助共濟功能,縮小甚至取消個人賬戶;應該降低或取消起付線,提高或取消封頂線,擴大藥品和服務的報銷范圍,探索新的醫療保險支付方式。在失業保險方面,應該提高補償水平,縮短補償時間,注重發揮失業保險基金的促進就業功能。在工傷保險方面,應該堅持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方針,根據傷殘程度進行補償,簡化補償程序,平等對待所有類型的職工。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應該完善瞄準機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避免“貧困陷阱”。
五是完善社會保障待遇調整機制。應該在堅持總體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的同時,建立差異化的待遇調整機制,重點提高低收入群體和貧困人口的社會保障水平,使之向社會平均水平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