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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月9日電(記者 衛敏麗)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9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蘭考火災事件暴露了孤兒救助體系存在漏洞。就民政部門而言,將從中吸取深刻教訓,依法履行職責,主動做好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的管理,全面提高孤兒收留養育能力。
據介紹,中國現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即“孤兒”)61.5萬名。
收養主體目前有政府、個人、社會組織。其中,民政部門兒童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有10.9萬名,由親屬養育、其他監護人撫養和一些個人、民間機構撫養的孤兒有50多萬名。
這位負責人表示,經過多年建設,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得到較大發展。目前,省一級有獨立的兒童福利機構9家,地一級有獨立的兒童福利機構333家,縣一級有獨立的兒童福利機構64家,800多家社會福利機構設立了兒童部。但多數縣(市、區)沒有專門的兒童社會福利機構。
這位負責人同時指出,中國兒童救助保護體系還不盡完善:有些法規需要修訂,如公民收養條件過高;相關法規宣傳普及不夠;孤兒、棄嬰的發現、報案、移送的網絡體系不夠健全;多數縣(市、區)沒有專門的兒童社會福利機構等。
近期,各地民政部門正在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進行全國性大排查,全面掌握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等特殊困境兒童的情況。
民政部要求,在排查的基礎上,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中不具備養育條件和安全保障的,要做好收留人和民辦機構的工作,抓緊將孤兒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兒童福利機構;對于符合收養條件且有收養意愿的個人,應當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對于借收留孤兒募捐牟利或操縱孤兒從事違法活動的,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下一步,民政部將積極推動修訂完善相關法律制度,進一步鼓勵公民收養;推動出臺兒童社會福利條例,健全兒童福利保障體系;繼續實施“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藍天計劃”,在人口大縣建設一批兒童福利機構,其它縣在社會福利中心建設兒童福利部,全面提高孤兒收留養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