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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月5日電 (記者 歐陽開宇)貴州畢節流浪兒童的悲劇記憶尚未走遠,河南蘭考7名孤兒命隕再次刺激中國社會的神經,亦揭開中國民間棄嬰收養的尷尬處境。
河南蘭考縣一收養孤兒和棄嬰的私人場所4日失火,造成7名孩童遇難。這些孩子由一位頗具爭議的“愛心媽媽”袁厲害所收養,此人曾因幾十年來收養上百名棄嬰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而主要靠擺攤為生的袁厲害其實并不具備收養兒童的物質條件。
《中國兒童福利政策報告》稱,中國每年大約有10萬名兒童被遺棄。毋庸諱言,目前中國還缺乏一個能有效防范、打擊、懲治棄嬰行為的機制體制,以最大程度地減少避免棄嬰現象的頻繁發生。此外,面對已被遺棄的大量棄嬰尤其是那些殘疾棄嬰,也缺乏一整套全面完整的救助保障制度。
中國官方兩年前確立了撫養標準,機構撫養的孩子每個孩子每月1000元,散居孤兒每個孩子每月600元,不分城市和農村。不過,這些福利嚴格依據中國的戶籍制度和民間組織的注冊管理制度。這也意味著,一些被遺棄而沒有戶籍的“孤兒”,或被非注冊民間機構撫養的孤兒,都無法享受社會的各種福利。
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成了一個尷尬的現實,在蘭考,上百個社會棄嬰一直在官方視野之下,卻以“非法收養”的民間方式被撫養了二十多年。事實上,這樣的事例不僅發生在河南,北京、山東、湖南等地都普遍存在。
分析人士指出,面對如此數量龐大的被遺棄兒童,草根型民間慈善組織能做出大量幫扶、救助等實際工作。而在中國現實社會條件下,這類組織卻存在著身份認同困境、組織化困境、信息資源、社會資源缺乏的困境,直接影響其應有功能的發揮。
在官方層面,中國之所以尚未在孤兒收養方面向社會敞開大門,也有一些短時間內難以徹底解決的問題,有民政部門官員坦言,如果向社會全面放開孤兒收養,政府實難監管,一些販賣兒童,販賣人體器官等違法行為也會將有空可鉆。
由此,民間孤兒救助游走于道德與法的邊界,觀察家認為,如何保障這些被遺棄兒童的權益,既檢驗著政府公共服務的品質,也體現著整個社會基于“如何對待兒童”的文明水平。
北京師范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表示,在國外,愛心人士收養孩子,相關培訓及政府支持資金等會很快配套,但目前中國兒童福利始終沒有通過立法予以確定,這方面的欠賬較多。
時下,正視并解決被遺棄兒童權益保障困境正考驗著政府的決策智慧。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文娟說,應深挖悲劇后面的法律問題,包括法律意識問題、執法水平問題、立法問題等,從而找到制度性補救措施。
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副所長賈西津認為,政府對兒童的福利救助力度還有待加強,必須繼續加大資源投入,需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收養行為,對民間收養機構的準入、設立、運營和管理訂立規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