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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18日晚在廣州市物價局網站上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辦法》規(guī)定,4口及4口以下居民之家,每月每戶基準用水量核定為26噸,水費按每噸1.98元計收;超出部分的用水則將分別按照基準水階的1.5倍、2倍進行階梯收費。人口超過4口的居民之家,每增多1口人,其家庭每月基準水量及第二級封頂階梯計費用水量標準都將相應增加6噸。4口及4口以下的居民家庭無需申報;4口以上的居民之家,必須到廣州市自來水公司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xù),得到確認后,才能從手續(xù)辦理完之后下一個抄表日期起按照申報用水人口數(shù)水量標準計收階梯水價。未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xù)的,按4口以下家庭水量標準計收階梯水費。
第1類 用水地址與戶籍一致
A、填寫《廣州市階梯水量用水人口申報表》;B、提供當月或歷史水費發(fā)票,或繳費通知單;C、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第2類 用水地址與戶籍不一致
A、填寫《廣州市階梯水量用水人口申報表》;B、提供當月或歷史水費發(fā)票,或繳費通知單;C、提供戶口簿、居住證、暫住證和房產證(須是戶口簿成員之一)原件及復印件,或以下有效人口證明:派出所或街道或居委等蓋章證明。
第3類 非本市戶籍、出租屋住戶
A、填寫《廣州市階梯水量用水人口申報表》;B、提供當月或歷史水費發(fā)票,或繳費通知單;C、提供任一有效人口證明:居住證、暫住證或派出所或街道或居委等蓋章證明。
第4類 戶籍中有非戶籍人口居住
A、填寫《廣州市階梯水量用水人口申報表》;B、提供當月或歷史水費發(fā)票,或繳費通知單;C、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非戶籍用水人提供以下任一有效證明:居住證或派出所或街道或居委等蓋章證明。
第5類 單位宿舍
A、填寫《廣州市階梯水量用水人口申報表》;B、提供當月或歷史水費發(fā)票,或繳費通知單;C、提供有效人口證明:單位蓋章證明。
自來水公司未按時抄表
水費按第一級水價計收
《辦法》明確,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必須定期對居民用水戶上門抄錄水表。未能按預約抄表日期抄錄水表的,按第一級水價計收。平均每月抄表天數(shù)以30.5天為基準,因抄表周期安排少于或多于30.5天的,按實際抄表天數(shù)調整水量級數(shù)后計算階梯水費。因供水企業(yè)責任,不能按時抄表造成損失的,由自來水公司承擔。
遇鎖門等原因無法抄表
按第一級暫收下次調整
因水表故障、丟失或遭遇用水戶家中鎖門、物阻等原因無法正常抄驗水表,按《廣州市城市供用水合同(居民用)》約定的暫收方式暫收,暫收水量按第一級水價計費。市自來水公司在下次抄表后,再按照以實際抄表天數(shù)調整水量級數(shù)后計收階梯水費。
對水費投訴應限期答復
《辦法》還明確,居民用水戶如有對階梯水費產生異議的,可在接到水費繳納通知書后向廣州市自來水公司提出異議,自來水公司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答復。用水戶對答復有異議,還可以向市價格、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市價格、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在法律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答復。(記者葉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