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將如何制定?有哪些部門參與制定工作?
王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將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等各相關部門共同努力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下制定。
鑒于《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領域,關系到國計民生,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經中央批準,成立了以國務院新聞辦和外交部牽頭、56個中央和國家機關以及人民團體、非政府組織組成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這個聯席會議機制成員單位包括: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共中央統戰部、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全國政協辦公廳、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計署、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體育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信訪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室、國務院三峽辦公室、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中國人權研究會。
在制定的過程中,我們還將廣泛邀請有關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以及人權專家學者參與制定工作。
記者:請問《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的指導思想和主要內容是什么?有什么特點?
王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既尊重人權普遍性原則,又從我國基本國情和新的實際出發,繼續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放在保障人權的首位,切實保障人民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權利。順應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更加注重以人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改革創新精神著力解決人權領域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權利和利益問題。進一步加強法律保障人權條款的實施,完善保障人權的制度安排,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努力開創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的新局面。
主要內容將包括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保障,人權教育,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及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等。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將按照已經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更加以人為本,充分體現科學發展觀的人權精神,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和法律法規中的人權精神,始終從群眾和群眾利益出發,全面反映人民群眾合法合理的利益訴求,反映群眾愿望,解決群眾困難和疾苦,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出發點和落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