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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19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加大對涉及農民利益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對向農民、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違規違紀收取的各種款項,堅決予以退還。
意見要求,嚴肅查處涉及農民利益的違規違紀行為。加大對涉及農民利益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對向農民、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違規違紀收取的各種款項,堅決予以退還;對違規使用的農民勞務,按當地工價標準給予農民合理補償;對擅自出臺、設立涉及加重農民負擔的文件和收費項目、建設項目,堅決予以撤銷;對擅自提高的收費標準,堅決予以降低。嚴格實行農民負擔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政策規定,加重農民負擔或影響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的相關責任人員,要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