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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12月26日訊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民政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全國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的通知》。26日,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答記者問。
問:為什么要在全國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
針對未成年人被脅迫、誘騙、利用乞討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等問題,為全面、及時、有效救助保護流浪未成年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實現《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的“最大限度減少未成年人流浪現象,堅決杜絕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目標,在充分溝通和協商的基礎上,民政部會同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部等部門從2011年底到2012年底在全國開展以“保護兒童,告別流浪”為主題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幫助流浪未成年人順利得到救助保護,早日回歸家庭、融入社會,防止其再度流浪。
問:“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的目標是什么?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是依法嚴厲打擊拐賣、拐騙未成年人以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和實施違法犯罪等活動,積極主動救助和保護流浪未成年人,幫助流浪未成年人回歸家庭、告別流浪,力爭到2012年底基本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并致力于通過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建立流浪未成年人長效救助機制。
問:“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有哪些主要措施?
專項行動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深化“打拐”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拐賣、拐騙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二是積極開展經常化的主動救助保護服務,采取多種措施及時發現和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三是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及時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做好返鄉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和就業幫扶工作,妥善安置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四是強化源頭預防和治理,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職業教育、社會保障和扶貧開發等政策,加大扶貧幫教力度,防止未成年人因生活貧困、災病致貧等原因外出流浪乞討。
問:民政部門如何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
為推動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作為牽頭部門的民政部門將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充分發揮各級政府主管領導牽頭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領導機制的作用,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二是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浪未成年人主動救助、教育矯治、回歸安置等工作。三是健全跨省接送機制,積極推廣新疆“接流浪兒童回家”的做法,督促流出地民政部門主動與流入地做好溝通交流,及時接回并妥善安置流浪未成年人。四是開展經常化的主動救助服務,以救助保護機構、救助服務點、救助專用車為依托,根據流浪未成年人身心特點,采取多種方式引導其接受救助,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打拐”專項行動,及時接收公安機關解救、護送的未成年人并做好救助服務。五是切實履行民政工作職責,全面落實社會救助、孤兒保障、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等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家庭監護情況評估,幫助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決實際生活困難,防止其再度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