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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組織召開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部署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有關工作。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聯席會議機制56家成員單位的負責人以及相關人員120多人參加了會議。9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就中國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的有關問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
記者:我們知道,中國第一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得到了全面落實,在第一份計劃剛剛結束不久,中國政府即著手組織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有什么特別的考量?
王晨: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是落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一項重大舉措。
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戰略思想的重要內容,是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也是貫徹落實《憲法》、《中國共產黨章程》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的原則要求。
2009年中國制定的首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實實在在地促進了我國人權事業的發展,受到了國內民眾的普遍歡迎和肯定。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加強人權保障、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的一個重要時期。應該看到,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還面臨一些突出的矛盾,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還比較嚴重,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人權的普遍改善。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致信中國人權研究會時強調,要一如既往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推動人權事業發展;在今年“七一”講話中進一步強調“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權益”。中央決定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就是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部署要求,進一步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努力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社會更加公正、和諧。
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將從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各個領域明確規定中國政府在促進和保障人權方面的目標任務以及具體措施,并在立法、行政和司法各個環節加以貫徹落實。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將如何制定?有哪些部門參與制定工作?
王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將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等各相關部門共同努力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下制定。
鑒于《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領域,關系到國計民生,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經中央批準,成立了以國務院新聞辦和外交部牽頭、56個中央和國家機關以及人民團體、非政府組織組成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這個聯席會議機制成員單位包括: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共中央統戰部、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全國政協辦公廳、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計署、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體育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信訪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室、國務院三峽辦公室、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中國人權研究會。
在制定的過程中,我們還將廣泛邀請有關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以及人權專家學者參與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