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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在北京組織全國“十佳”“百優”小記者評選表彰活動暨第四屆小記者代表大會。圖片來源: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官網
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官網發文要“清白”
辯稱未披官方外衣是公益事業
9月2日,本報報道《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官方”外衣下的斂財騙局》,披露該中心掛靠8年未年檢的“中愛聯”,采取各地分站加盟方式,通過舉辦培訓、評選等活動牟利。
昨日,對此報道,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在其官網上發文《請還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一個清白》,回應稱該中心并非身披“官方”外衣,是一個公益事業,而不是“生意”。
同時,中心主任丁廷臣負責的“北京世華天成文化傳播中心”曾與“中愛聯”簽訂協議,作為“中愛聯”的單位會員,兩者合作開展小記者培訓活動。丁說,2008年,曾給中愛聯約10萬元的“會費”。
“非但沒有斂財反而賠錢數百萬”
其官網稱,中愛聯負責策劃、組織小記者的培訓和活動,承擔小記者培訓和活動中的相關責任。世華天成“有繳納會費,有能力時對于中愛聯予以支持、贊助的義務”。
該中心認為,非但沒有斂財,反而賠錢數百萬元。2008年至今,該中心設立48個小記者站,發展小記者4055人。丁家注冊的中雛奮飛公司虧損近200萬元。
《中國小記者(專刊)》盜用刊號
昨晚,《包鋼日報》相關人員證實,該報子刊《校園周刊》已停刊多年,原承包人私自對外轉包。《中國小記者(專刊)》為盜用《包鋼日報》刊號。
1 收加盟費是生意還是公益?
“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不是一個‘生意’,是具教育性、服務性、公益性、社會效益性為一體的依靠社會力量辦教育的一種高尚行為。”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在其官網上發文稱。
8月30日,“全國小記者活動中心”主任丁廷臣證實,小記者活動中心確實是商業運作。按丁廷臣的愿景,“海內外小記者專項基金”運作成功后,運作8年的小記者培訓,才可能成為免費的公益活動。
2003年至今,世華天成、中雛奮飛、大行博愛等3家公司。先后承接或參與丁的小記者培訓項目。丁廷臣和他的兒子即是前兩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丁廷臣稱,2005年收到第一筆來自石家莊的加盟費。此后,加盟費從幾千元增加到萬元以上。
在活動中心召開的第一屆全國小記者代表大會中,每人收費近千元,全國各地的小記者參加。
該中心的《站長手冊》顯示,地方小記者站的承辦費用(加盟費)標注為:一類城市3萬元;二類城市2萬元;三類城市1萬元。除此,在活動指南中,明確了每個站每年需要吸收的小記者數量,以及繳費價目。
在中雛奮飛公司承辦的“中國小記者加盟網”中,加盟優勢一欄明確稱這項事業為“以有限的投資獲得豐厚的回報,零風險,高收入,可持續發展”。
2 花錢掛靠算不算官方外衣?
“中華愛國工程聯合會支持成立并隸屬于宣教部的一個具有管理指導全國各地小記者培訓活動的一個好項目。”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在回應中稱。
“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這個名稱,即非實體公司,也不是注冊社團。然而,在每次活動中,均以此名稱下發紅頭文件。
8月30日,丁廷臣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稱,“在北京做事,指導思想再明確,也得有個正兒八經的部門支持。不然,沒法開展工作。”
按丁廷臣的說法,經好友引導,他向少先隊事業發展中心交了30萬元掛靠費。“因為我有市場,但缺乏有力的指導;他有文件,但沒市場。”
2004年,少工委少先隊事業發展中心與丁廷臣的世華天成公司簽合作協議。發展中心為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是丁廷臣的合作者,也是官方背景的管理者。
昨日,在全國小記者中心發出的《清白》一文中,稱其是“中華愛國工程聯合會支持成立并隸屬于宣教部的一個具有管理指導全國各地小記者培訓活動的一個好項目。”
早在2008年10月26日,中愛聯曾發出《關于在全國少年兒童中開展小記者培訓指導活動的通知》(中愛聯會函[2008]34號)。中愛聯決定在全國組織開展小記者活動培訓,有計劃地組織全國先進集體和優秀小記者評選工作。
丁廷臣稱,他們對中愛聯的義務共有兩條:“繳納會費;有能力時對于中愛聯予以支持、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