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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紅十字會網站消息,日前,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向地方紅十字會及行業紅十字會發出通知。通知要求,要建立和完善捐贈款物接受、管理、使用分配的公示、跟蹤和反饋制度,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和媒體、公眾的監督。
《通知》指出,在全國紅十字會系統廉政建設工作會上,中國紅十字會提出了“兩公開兩透明”的公開承諾,即:捐贈款物公開,財務管理透明;招標采購公開,分配使用透明。
《通知》稱,要建立和完善捐贈款物接受、管理、使用分配的公示、跟蹤和反饋制度,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和媒體、公眾的監督。總會將率先實現接收捐贈的款物信息,捐贈人隔日可在中國紅十字會官方網站進行查詢;在特別重大災害發生后的緊急階段,做到捐贈收入和使用情況隨時向社會發布;定期編制資助項目執行報告和財務報告,主動邀請審計和評估機構對捐贈款物和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和評估,審計和評估結果要向社會公告。
《通知》要求,要著力構建陽光透明的財務公開機制,政府撥款的財政資金要及時公布“三公”支出,社會捐贈的資金要及時公布使用分配情況。總會、地方紅十字會都要建立依托于互聯網的信息發布平臺,力爭兩年內實現全國紅十字會系統信息公開的制度化、標準化和規范化。總會將對2010年以來的財務收支報告、審計報告和有關評估報告通過官方網站陸續向社會公布,以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要求,嚴格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物資采購、工程發包、購買服務等工作中,堅持程序規范、過程公開、結果公示的原則。符合政府采購要求的采購項目,必須實行公開采購,嚴格采購規程、嚴肅采購紀律。特別緊急階段的采購,可在保證質量、價格合理的前提下,先行采購,隨后公示。
無論是采購物資還是直接接受的捐贈物資,其分配和使用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規范救助標準和發放規程。資助單位和受助單位均要建立捐贈物資接收分配信息公開公示制度,主動公示捐贈物資的來源、種類、數量和去向。捐贈物資的發放,除特別緊急階段外,一般情況下應進行調查摸底,張榜公示。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紅十字會、各直屬單位要積極履行承諾,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兩公開兩透明”的實施方案,并將實施方案和實施情況報告總會。公開透明工作是事關紅十字會公信力和社會聲譽的一件大事,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分工,確保“兩公開兩透明”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