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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查處先拆遷后補償、違背群眾意愿犧牲群眾利益的大拆大建等問題。昨天,國務院糾風辦出臺《關于2011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對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引發惡性案件和嚴重群體性事件的,要堅決追究責任。
嚴控“三公”經費
意見稱,要堅決糾正當前政府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認真清理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嚴格規范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離退休干部)出席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堅決糾正和查處領導干部未經批準出席或在活動中掛名任職、發賀信賀電、題詞剪彩等違規行為。堅決糾正會議過多過濫、發放紀念品等鋪張浪費、形式主義的問題。凡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發布,不再另行發文。
從嚴控制和壓縮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公務接待三項經費支出,嚴肅查處變相利用公款出國(境)旅游,違規核定用車編制、超標準配備更新和違規使用車輛,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和進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等問題。堅決糾正和查處借婚喪嫁娶、節日慶典等收送各類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的行為。
嚴查先拆遷后補償
意見中明確,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征地拆遷問題。堅決糾正超范圍、超規模征地,改變土地用途,不按規定確定征地補償標準,不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截留、挪用、克扣補償資金等問題。堅決糾正違規拆遷、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門調查登記弄虛作假等問題,嚴肅查處先拆遷后補償、違背群眾意愿犧牲群眾利益的大拆大建等問題。堅決糾正和查處采取暴力、威脅或者中斷供水、供電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的行為。對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引發惡性案件和嚴重群體性事件的,要堅決追究責任。
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專項專用,加強資金監管,嚴肅查處擅自改變用地性質、擠占挪用建設資金等問題。確保工程質量,防止偷工減料、降低標準等問題。
嚴查濫檢查大處方
意見提出,堅決糾正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不正之風。嚴格實行行政問責,并推動建立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深化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工作。堅決糾正和查處濫檢查、大處方、亂收費、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紅包”等問題。
嚴禁入學“占坑班”
同時意見中還提出,深化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入園掛鉤的各種費用,嚴禁舉辦與入學掛鉤的“占坑班”和各種特長班、興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