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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紅十字會的錢從哪兒來?
同樣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有四個方面:(一)會員繳納的會費;(二)國內外組織和個人捐贈;(三)動產和不動產收入;(四)人民政府的撥款。中國紅十字會總會4月12日公布了2011年收支預算,其中財政撥款4983.78萬元,占其預算收入的99%以上,而在2011年預算支出中,紅十字事業支出有3245萬元。
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地方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介紹:“紅會正式員工都屬于公務員序列,工資也是按照公務員標準發放,都是由國家全額撥款的。”
焦點3紅會工作業務經費包括哪些?
這位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介紹,紅十字會的工作業務經費比較復雜,根據具體的用途,工作經費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一般性的行政業務經費大部分由同一級的財政撥付,還有一部分來自總會的撥付。對于募捐、國際人道主義救援項目等方面的成本,紅會也會從捐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這是《紅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條例》中明確規定的,按照國際慣例,紅會可從募捐款中提取3%~5%的管理費。因為大部分經費都由財政提供,因此和其他基金會相比,我們提取的管理費比例也低得多。”他介紹。
焦點4公務接待費和救災救助款有何關系?
對于上海市紅十字會通報中出現的“公務接待”提法,這位地方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表示,“公務接待”是一個很寬泛的說法,不單單在紅會,在所有黨政機關單位凡是和工作相關的招待工作都是“公務接待”,要按照當地固定的接待標準走,公務接待費用都是在財政預算中明確規定的,“紅會絕對不會從救災資金中支出公務接待費用的。”鄧國勝表示,如果公務接待費用從國家的財政撥款里支出,標準超過一般的公務標準,那就不是公益的問題,而是公務員行政違規的問題。
焦點5誰來監督紅十字會的財務?
記者在國家審計署于2005年的公告中發現:“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這位紅會的工作人員介紹,國家審計署負責監督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財務,而各地紅十字會的財務也都由同一級的審計部門進行審計,而對于境外捐贈的款物還要接受國際紅十字組織的監督、審計。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經費的來源和使用情況每年要向紅十字會理事會報告,同時接受人民政府的檢查監督。鄧國勝表示,由此規定可見,紅十字會的財務監督與普通基金會組織完全不同,但中國紅十字會是一個人道援助機構,也要接受社會道德約束,此次風波明顯有悖于道德。
>>公益觀察
此次“發票微博風波”也對中國公益界造成不小的震動和影響。本報本期邀請南都公益基金會副理事長徐永光、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中民慈善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以及基金會中心CEO程剛作為公益觀察員對此次風波進行點評。
風波給中國公益造成影響
徐永光:此次風波正是目前中國公益事業不透明帶來的弊端,在公眾對行業不甚明了的情況下,一旦某一家出了問題,就會造成公眾對整個行業的質疑,一人生病,大家吃藥,有人一邊拿錢,一邊挫傷捐款人的熱情,而一旦曝光,卻讓其他在這個行業里認認真真做事的人都受到牽連。
鄧國勝:公眾對于慈善公益組織的期待值較高,畢竟它是一種正義的化身,捐贈者的善款使用也是老百姓最關注的,正因為這樣,慈善機構更應當自律。
希望網友理性對待
鄧國勝:希望網友應保持一份理性,網友不能因為盧灣區曝光這樣一件事情,而影響對整個紅會系統的看法。
劉佑平:希望這件事能促進中國公益事業的發展,公眾通過自我觀察把錢捐給更好的機構,真正實現優勝劣汰。如果大家因為不信任公益組織,干脆不捐款了,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公益組織,而是需要通過這些公益組織來救助的弱勢群體。
公益透明也需體制突破
程剛:從體制上看,中國公益主體管理多元化,進行募捐的除了基金會序列外,還有慈善會系統和紅十字會系統,他們都屬于社會團體。
徐永光:紅會的身份最為特殊,既不是純粹的非營利性公益組織,也非政府的職能部門,所以其信息公開比較困難。而慈善會系統中,總會是參照基金會和社團性質雙重評估管理的,地方上的慈善會基本都是民政部門公務員在做工作。相比較,基金會是中國目前管理相對最為清晰的一個公益序列,《基金會管理條例》對基金會每年的財務公開有明確規定,而且要求財務信息向公眾公示。
本報記者侯雪竹 黃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