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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的內控制度一向很嚴。然而,近日發生在河北省滄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的違規發放工資獎金事件,卻讓人十分震驚!這家金融機構正式職工61人,僅兩年多,他們就將300多萬元資金以各種形式違規發放到了職工手中,其中2009年人均超發5.6萬元左右,相當于本地普通市民三四年的收入。
商報濟南消息(記者 冀強)昨天本報A14版刊登了河北省滄州市農信聯社超標發放年休假工資一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4月13日下午,河北省農信聯社相關負責人致電本報記者,稱相關調查處理結果已經向社會公示。據記者了解,根據公示的調查結果,有多名滄州市農信聯社負責人受到不同的處分。
在公示中,河北省農信聯社稱滄州市農信聯社主要存在違反規定超標發放年休假工資、違反工資管理規定超基數發放工資、違反決策程序設立包縣獎且考核不到位三大問題。“滄州市農信聯社在年休假工資發放中沒有扣除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實按日工資收入的400%發放,由此造成年休假工資超標發放。
作為獨立企業法人,市農信聯社可以依法依規制定相關獎懲辦法,但在制定獎勵辦法時存在著程序違規、只獎不罰等問題。”
據河北省農信聯社公布,滄州市農信聯社在省農信聯社調查組初步進行事實認定后,立即進行整改。4月7日前將違規多發的工資進行了清退。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省農信聯社于近日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嚴肅問責,經研究決定對市農信聯社理事長給予記過處分;對市農信聯社主任、監事長分別給予警告處分;對分管財務副主任給予誡勉談話;對人力資源部主要負責人給予記大過處分;對財務部主要負責人記過處分。
河北省農信聯社表示,下一步除責令滄州市農信聯社必須全額退回違規超標發放的工資外,還將進一步加強制度管理,規范自身行為,杜絕各種違規問題的發生。
滄州農信聯社違規發薪酬被證實
“不了解”政策,人均多收萬元加班費
3月上旬,一封反映滄州農信聯社濫發工資等問題的舉報信寄到了河北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以及一些新聞單位。舉報者稱,滄州農信聯社濫發工資獎金,讓聯社員工成了“高薪貴族”。
舉報信附有滄州農信聯社“年休假工資表”。經過核實的部分數據顯示,退居二線的原任監事長哈某以及人力資源部經理王某的日均收入分別達到了1400多元和960多元,粗算下來二人年收入約為36萬元和25萬元。班子成員及一般工作人員收入由此“可見一斑”。
記者調查發現,日常工資性收入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我們市聯社的績效工資基數高達6113.2元,遠遠高于省聯社定的標準。”舉報者說。記者調查證實,2010年4月,河北農信聯社確定滄州市農信聯社2009年度績效工資基數為4930元,比上年度增發24%。但滄州農信聯社擅自在4930元基礎上又增發了24%,達到了6113.2元。
設立包縣獎,多的月入上萬元
2009年9月,滄州農信聯社推出了“機關干部包社(行)督導主要指標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機關干部所包社(行)主要業務指標完成予以獎勵,按月考核兌現。從理事長到一般員工,每人每月12000元到3600元不等。2010年,這家聯社又推出了新的考核辦法,規定發放標準調整為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每月4000元,中層干部每人每月3000元,一般員工每人每月2000元,借調人員每人每月1000元。
“我們市聯社是一級法人,我們有權建立一些獎勵政策激勵員工工作。” 周伯健說。然而,河北農信聯社調查認為,這個包縣獎勵辦法沒有經過市聯社理事會及社員大會審議,違反了市級農信聯社章程及相關規定。
未休年假報酬,最多每年超發2萬多
舉報信所附滄州農信聯社“2010年年休假工資表”顯示:職工未休年假報酬從6.4萬多元到8000多元不等。
按照規定:“未休年假工資報酬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據省農信聯社調查,這家聯社在日常工資照常發放的基礎上,又增發了300%,其實變成了按日工資收入的400%發放。這樣算來,“2010年年休假工資表”中最多的超發了2萬多元。這家聯社負責人解釋說,“300%中包括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是人社部在補充規定里說的,他們未能及時了解政策,結果增發了300%。”
據調查,此舉造成2009年這家聯社人均超列0.63萬元,2010年人均超列1.1萬元。兩年合計未休年假報酬共多發了100萬元左右,這筆資金近日全部清退。
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