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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 “市民申請公開北京公車數量”追蹤
本報訊 (記者劉洋)為促使政府公開公務車輛總數和型號清單,2010年12月底,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葉曉靜以市民身份,向市公安局、市交通委以及市財政局申請信息公開。葉曉靜日前收到回函,交通委和公安局告知該信息不屬公開范圍。財政局回函稱3月才會形成2010年這份公車數據,并表示“屆時我局將提供信息”。
交通委公安局
“公車不屬公開范圍”
2010年12月21日,葉曉靜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特快專遞分別寄往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開辦。申請公開內容為北京市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北京市全額財政撥款單位所購置的公務車輛總數及具體型號。同時,葉曉靜通過網絡向市財政局遞交線上申請。
葉曉靜表示,因為她對政府部門不愿公開現有的公車數量表示不理解,于是和律師商量,決定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按照相關規定,有關部門應該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
在規定期限內,葉曉靜收到財政局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告知書”以及《登記回執》。交通委和公安局則寄來《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告知書》,告知她該信息不屬于他們的公開范圍。
網友
“回函有推托嫌疑”
蓋有“北京市財政局辦公室”公章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告知書”顯示,“您申請的信息來源于財政局決算數據,2010年財政局決算數據將于2011年3月形成,屆時我局將提供該信息。衷心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
葉曉靜在這份回函到達的第一時間上傳到微博,幾天內轉發近40次。多數網友對回函支持,也有網友質疑回函內容有推托含義。
葉曉靜表示,財政局在發告知書時,也給她打了電話,客氣地告訴她等待回執,說“以后有問題隨時問”。她打算再等一段時間,“不急這倆月”。
■ 回函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告知書
葉曉靜:
您好,我局于2010年12月24日受理了您提出的關于“北京市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北京市全額財政撥款單位的公務車輛總數及具體型號清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2010)第10號一回。您申請的信息來源于財政決算數據,2010年財政局決算數據將于2011年3月形成,屆時我局將提供該信息。衷心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
——北京市財政局
■ 專家聲音
“回答總比不回答好”
對于財政局的回函,北京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認為,回答總比不回答好。政府在這次回函中許諾了會在2011年3月結算后給出這個數據,至少證明政府對公民的知情權有認真的答復,是尊重了公民的權利。
他說,如果屆時政府將情況如實地、具體地對公民公開回復,則確實是種對公民公開化的表現。但屆時答復如果還是含糊的,以另一種借口拖延,那就證明這封回函是種敷衍,表明了政府的不作為,是對公民權利的一種漠視,表明政府是失信的。
針對其他兩個部門的答復行為,王文章認為,對于政府對信息公開處理的關鍵程序不好確定,“從理論上講,進行回復是對公民監督權的一種尊重。”
“有監督比沒監督好”
王文章認為,這一行為原本應該由人大對政府的財政進行審計、監督,公民的監督權利都交由人大代表行使。但是現在人大卻沒有進行監督,或者監督甚少,因此公民則不得不自己去行使這種權利。“公民自行行使權利的監督成本很高的。”王文章說,因為公民和政府的信息不對稱,行使監督權利過程很困難,但有監督比沒監督好。
“如果是一個較真兒的公民,他會繼續追究,我們應該對這樣的市民給予尊重。”王文章說,從某方面來講,政府沒有公開信息也是因為公民的冷漠,沒有行使權利。因此,希望繼續觀察事態的發展。
我咨詢過律師,他們表示從沒聽說這個數據在財政決算中,但能夠給予這個回函是一種進步,表明政府對待市民要求公開信息的態度是誠懇的。回函上寫的是“(2011)第一號”,是今年第一份回函。目前我沒有遇到任何方面的壓力,再等等3月的結果吧。——律師助理葉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