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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第一財經日報10月8日報道 濫用學生勞動力、嚴苛的規(guī)訓與懲罰、漲薪“明升暗降”……將于近日正式對外公布的《富士康調研總報告》揭露了一系列驚人事實。
該報告由內地及港臺20所高校60多名師生共同完成,“國慶”節(jié)期間,《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率先得到了這份報告的全文。
據了解,參加這份報告調研和撰寫的師生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廣州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臺灣大學等20所高校。主持這項調研的人員包括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盧暉臨、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郭于華和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潘毅等人。
調查采用問卷與訪談相結合的方法,共獲得有效問卷1736份,涉及富士康位于深圳、南京、昆山、杭州、天津、廊坊、太原、上海、武漢等9市的12個廠區(qū)。
“有14名調查團成員進入了富士康,親身經歷數十天的打工生活。”盧暉臨說。
5月27日,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和公安部組織的中央部委聯合調查組曾進駐富士康進行調查。
“但是人們發(fā)現,要對‘富士康事件’進行深入討論并不容易。”盧暉臨對本報說。富士康這個有著80萬員工、生產著全世界幾乎所有著名高端電子產品的“代工帝國”在周圍筑起了高高圍墻。
人們不知道上調工資、開設關愛熱線這樣的措施是否解決了員工的問題,也不知道富士康是否如其宣稱的是一個守法且富有社會責任感的“模范企業(yè)”,更不知道“代工帝國”的光環(huán)背后一代代工人付出的青春與血汗。
濫用學生勞動力
調查報告稱,在富士康的深圳、昆山、太原、武漢、上海廠區(qū),均存在大量濫用學生工的情況,在某些車間,學生工使用率竟高達50%。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可是絕大多數學生都被安排加班2小時,一天工作10小時,還有超時加班的情況。
“富士康利用無需跟學生工簽正式勞動合同、無需為他們繳納社保的法律漏洞,大規(guī)模使用學生工作為廉價勞動力。”報告稱,富士康甚至強迫學生工超時加班,強制未成年工加夜班。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在出現工傷時,學生工陷入企業(yè)、學校、政府“三不管”的困境中。
●學生工來源:河南、安徽、湖北、四川
根據訪談以及富士康人力資源部門的員工介紹,到富士康實習的學生基本來自一些職業(yè)技術學校(技校、中專,也有大專)的二、三年級學生。暑期學生工主要來自于河南、安徽、湖北、四川的中專院校。
●合同期限:2年
大多數的暑期學生工是實習2個月,也有相當一部分是6~7個月,少數為1年,時間最長的學生工簽訂的合同期限為2年。絕大多數實習生底薪與正式員工一樣,都是每月1200元。而幾乎所有的學生工受訪者都反映沒有社會保險。生病后所有醫(yī)藥費必須自己承擔。
●工種:隨機分配
報告稱,雖然這些學生是以實習的名義進入富士康工作,然而他們當中的絕大多數都被電腦隨機地分在與自己專業(yè)毫不相關的流水線上,而非真正意義上的實習。
●待遇:與正式普工一樣
絕大多數實習生底薪與正式員工一樣,都是每月1200元。
總體而言,富士康的學生工除了身份與正式工人不一樣,在簽訂勞動合同與購買社會保險方面沒有享有正式工人的待遇以外,工作時長、工資和加班費、從事的工種、勞動環(huán)境等與正式普工完全一樣。
規(guī)訓與懲罰
對富士康的勞動體制,調研報告進行了尖銳的批評。該報告稱,“富士康的勞動體制以高強度生產、低工資和低消費、暴力規(guī)訓體制、分化工人為特征,是以犧牲工人的尊嚴為代價的,其本質是對工人的嚴重異化與剝削。盡管富士康已經對部分管理方式進行了調整,但這些措施并沒有真正改善工人的處境。”
●加班:月均83.2小時
調查發(fā)現,富士康工人工作時間過長,加班時數超出法律規(guī)定。為了保證機器24小時運轉,富士康實行“黑白兩班倒”,白班工人的工作時間是 8:00~20:00,夜班工人相反。問卷數據顯示,75%的工人“月平均休息天數”為4天,8%的工人“月平均休息天數”少于4天。另外,73.3%的工人“平均每天工作時間”在10小時及以上。工人月平均累計加班時間為83.2小時,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41條)每月最高加班不超過36小時的規(guī)定。
由于產量指標過高,一些工人在10小時內難以完成生產任務,于是富士康要求工人“義務加班”。“義務加班”時間不計入工人的工作時間,沒有任何報酬。昆山富士康工廠的工人反映這一現象非常普遍,“他(指線長)會給你規(guī)定產量,假如說你今天產量不能完成的話,他就會用加班的時間來完成他的產量,這段時間是不按加班工資算的。”
調查人員發(fā)現,富士康承諾月加班時間不超過80小時。但是調研組發(fā)現,部分工人的月加班時間仍然超過80小時,而且80小時以外的加班時間沒有加班費。
●加薪30%:工人實際月收入并未增加?
富士康宣稱自6月份起工廠會為工人加薪30%,這一消息引起了各界積極正面的反響,甚至有經濟學家擔憂富士康的大幅加薪會影響其企業(yè)運營,也會對其他企業(yè)造成巨大壓力。
然而,調查人員發(fā)現,從工人實際收入情況來看,以富士康加薪前1100元的基本月薪為基準,加薪后工人的基本工資僅為1200元,與前者相比僅增加了9.1%。
此外,不少富士康工人也指出自己的實際月收入并沒有增加。報告以生產線的普工為例,5月份的工資在1800元左右,加薪后,7月份工資約 2000元。但同時,富士康取消了工人的年資津貼和季度獎等福利。工人們還反映,加薪之后,生產任務明顯增加,工作壓力加大。許多工人批評這次漲薪“是假的”,“漲工資是明升暗降”。
●規(guī)訓措施:暴力與懲罰
而為了達到效益的最大化,富士康采取了嚴苛的規(guī)訓措施,強制工人符合生產的利益。這些規(guī)訓工程,是通過暴力與懲罰,是通過建立對工人的完全統(tǒng)治實現的。對生產過程的軍事化管理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在這套森嚴的紀律下,任何違反生產紀律的行為都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在《富士康科技集團員工手冊》里,僅僅懲處的規(guī)定就有127條之多,懲處的方式包括從警告、記過到開除處分等。
進入杭州富士康工廠打工的大學生(調查人員)記錄了工友被罰的情況:“我的一名工友負責給手機鎖螺絲。有一次他漏鎖了螺絲,被品管抓到……罰抄總裁語錄300遍。”
報告稱,統(tǒng)計數據顯示,38.1%的工人表示曾有過被管理人員或保安限制自由的經歷;54.6%的工人在不同程度上對工廠制度和管理感到憤怒;16.4%的工人表示曾有過被管理人員和保安體罰的經歷。
●門禁制度:工廠像監(jiān)獄
在富士康所有的工區(qū),都實行全面的封閉式管理和監(jiān)視:工廠被圍墻所封閉,有的圍墻上甚至裝有鐵絲網;每個廠門都有保安把守,工人需要工卡才能進出工廠,沒有工卡的人,只有經過特批在內部人員的帶領下才能進入。工人被要求接受各級門崗、警衛(wèi)的監(jiān)督。此外,工廠幾乎所有的公共和工作區(qū)域都設有攝像頭監(jiān)控。
工廠內部也嚴格區(qū)分,每一處廠區(qū)也都設有門禁。即使是在同一棟廠房,不同的事務處之間的工人也不準相互往來。因此,工人在車間里基本處于與外界隔絕的狀態(tài)。在富士康觀瀾工業(yè)園區(qū),生產iPhone的兩名工友反映:“我們進出車間時不允許攜帶手機以及任何金屬物品,否則沒收。如果衣服上有金屬扣子、項鏈等要拿掉,否則不讓出入,或者要求把金屬扣子剪掉。”調研組發(fā)現,在富士康廠區(qū)外,有不少小商店出售“無鐵褲”、“無鐵內衣”。
●關愛中心:投訴反遭報復
在富士康,工會組織很難代表工人發(fā)聲,不能真正保障工人的權益;另一方面,工人又難以形成自己的組織,不能聯合起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工人孤立的個體在強勢的管理層面前只能處于弱勢。
跳樓事件接連發(fā)生后,富士康成立了“員工關愛中心”。打電話給“員工關愛中心”成為工人表達意見和不滿的主要途徑。受訪的觀瀾園區(qū)鴻超準事業(yè)群的工人說:“富士康的員工關愛熱線根本就沒有意義。”
工人如果要投訴自己的線長,通過員工關愛熱線去投訴,要記錄下工號,然后投訴的問題會被返回到自己的線上,因此,“這種投訴根本不解決問題,我們都不會去投訴。”富士康龍華園區(qū)的一名管理人員對于關愛中心的解釋也是:“如果打電話給關愛中心投訴自己主管,這個信息會回到主管那邊。不能匿名反映情況……如果要舉報某個人,必須提供真實的姓名,否則無法查證,也對管理人員不公平。”由于缺乏對投訴工人的保護,工人容易遭到被投訴方的報復。一名昆山廠區(qū)的女工反映:“我們向領導說,領導找線長談話,不但沒有效果,線長反而對我們更兇。”
●安保制度:富士康里的暴力機構
僅在富士康龍華園區(qū),就有超過1000名保安在維持內部秩序,保安系統(tǒng)是富士康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者。
在富士康,保安打人的事件時有發(fā)生。昆山富士康工廠的一名工人說,富士康的保安很特別,真正的保安應該是保護工人的安全,但富士康的保安卻是被派來打工人。調查數據顯示,16.4%的工人反映曾有過被保安或管理人員體罰的經歷。辱罵、毆打等暴力方式也是工廠用以規(guī)訓工人的手段。
“保安看到你不爽就上去給你兩耳光,是很常見的事。”一名昆山富士康的員工描述了自己的見聞,“有一次一個員工不小心踩了一下草坪,兩個保安就找他,還用上了電棒電他,用腳踹,最后向那個人要了兩包煙才結束。”一名觀瀾廠區(qū)的女工說:“保安只要確定你是個偷產品的,不會問什么,就先打,然后問完了,再送到公安局。反正進了保安科就是會被打。”
如果工人用工廠內的電話報警,電話會自動轉接到公司安全部門;如果富士康廠區(qū)中發(fā)生違法事件,警察都不能進入廠區(qū),工人只能找保安解決問題。但事實上,保安不會處理與公司利益無關的事情,更加不會保障工人的安全與權益。一名太原富士康的工人如是說:“保安只監(jiān)管員工,像過個紅綠燈,你沒有走斑馬線保安會罵你一頓,但是如果我穿著工衣在公司門前被一幫小混混打,保安都不會管的。”
結語
報告稱,富士康的勞動體制是一套復雜的工廠管理制度,包括了生產和工人的再生產、對工人的規(guī)訓,同時國家和跨國資本的力量也深深地滲入其中。整套管理制度達到了財富創(chuàng)造的最大化,但卻是以犧牲工人的尊嚴、健康乃至生命為代價的,其本質是對工人的異化、剝削與剝奪。
“我們深深知道,富士康這個將代工行業(yè)做到極致的‘超級世界工廠’,只不過是中國眾多代工廠中的代表,是中國作為世界工廠的一個縮影。”盧暉臨對記者說,“我們調查的目的不止于揭露富士康的違法行為或是富士康‘集中營’式的管理模式,而是呼吁全社會共同反思這種以犧牲勞動者基本尊嚴為代價的發(fā)展模式。”“連環(huán)跳樓”事件的幕后黑手是壟斷資本的生產方式,這樣的生產方式不改變、這樣的世界工廠模式不終結,悲劇必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