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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領導。加強黨的領導,是推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根本保證。能否正確處理民族問題、切實做好民族工作,是衡量黨的執政能力和各級黨政組織領導水平的重要標志。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民族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民族工作責任制,及時研究解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中高級干部,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認真學習和遵守國家民族法律法規,堅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研究和做好民族工作,切實加強調查研究,正確把握規律,認真總結經驗,創新思路方法,不斷提高駕馭和解決新形勢下民族問題能力。在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過程中,對不同地區和單位,既要有統一規范,也要有不同要求,切實提高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完善民族工作體制機制,加強民族工作部門建設,推進民族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要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族地區黨的建設,不斷增強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提供堅強保證。
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中涌現的先進典型是全社會學習的楷模,是民族工作的寶貴財富。要認真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和表彰活動,善于發現典型、總結典型、弘揚典型,使民族團結進步模范的先進事跡廣為人知、深入人心,充分發揮各類先進典型作用,用群眾身邊的人和事教育群眾,帶動各族群眾積極參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關心先進典型,既要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又要主動為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大力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和各類人才,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條件。新中國成立60年來,廣大少數民族干部和各類人才始終與黨和人民同心同德、風雨同舟,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要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和各類人才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建設一支政治上跟黨走、群眾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實績的高素質少數民族干部和人才隊伍。在民族地區工作的漢族同志要努力學習少數民族語言,了解當地民族歷史文化,密切同少數民族群眾的關系。民族地區各族干部要相互學習、彼此尊重、緊密團結、密切合作,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全心全意為各族群眾謀利益,共同擔負起促進發展、維護穩定、加強團結的歷史重任。
同志們、朋友們!
國務院第五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的召開,標志著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邁上了一個新起點。全國各族人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起來,攜手奮進,開拓創新,繼續推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繼續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譜寫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