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作出規定,就切實精簡文件、會議和省直議事協調機構分別提出明確要求。
規定要求,一要切實精簡文件。嚴格控制發文規格,能以電報、會議紀要、批復、信息等形式印發,及已開會作出明確部署的,不以文件形式印發;凡已公開發布的文件,各地各部門不得層層發文轉發;凡屬部門職責范圍的工作,由部門自行發文。
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和文件篇幅,提出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每個文件不超過5000字;各地各部門報送省委或省委、省政府的請示、報告不超過3000字。嚴格文件審核報批程序,重申除領導同志直接交辦的事項外,不得以機關名義向領導同志個人報送請示、意見和報告。嚴格控制文件發送范圍,根據文件內容和需要確定發文份數。提高公文質量和公文處理信息化水平,非涉密事項,凡能通過當面協商、電話、傳真或內部辦公系統、政務信息系統傳輸等便捷方式處理的,一般不印發紙質文件。
二要切實精簡會議。嚴格會議報批手續,強調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性會議,實行年度會議計劃。未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會議計劃但又確需召開的全省性會議,須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強調要切實加強對全省性會議的統籌協調,嚴格控制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負責同志尤其是主要負責同志集中到省參加會議,部門內設機構和下屬單位一律不得召開全省性會議。嚴格控制會議規格,強調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性會議一般只開至地級以上市。嚴格控制會議規模和會期,切實減少陪會人員數量,強調省委、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性會議,會期一般不超過2天;部門召開的全省性會議,會期一般不超過1天。嚴格控制會議程序,盡量開短會,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講話一般不超過1個半小時,其他領導同志的講話不超過1個小時,電視電話會議或網絡視頻會議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個半小時。嚴格控制會議地點,全省性會議一般安排在廣州市舉行。嚴格控制會議開支,各種會議一律不發放紀念品,減少印發會議材料和簡報。嚴格規范會議報道,對會議報道的內容和時間要求作了限制。
三要切實精簡省直議事協調機構。經對現有的113個省直議事協調機構進行精簡,共保留省直議事協調機構62個,撤銷51個,精簡接近一半。
規定強調,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落實,確保文件、會議比2008年減少四分之一,議事協調機構比2008年減少一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將加強督促檢查,并于每年年底通報有關落實情況,對遵守通知精神的予以表揚,對違反通知精神的予以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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