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十一日二十三時五十五分,福建福州長樂市區鄭和路北側的“拉丁”酒吧,因年輕人開生日聚會在桌面上燃放煙花,引燃天花板釀成特大火災,現已導致十五人死亡,還有三人正在搶救中。 圖為二月一日上午,火災事故地所在的長樂市區鄭和路已由警方進行警戒。 中新社發 鄭祚聲 攝
中新網2月1日電 據福建省長樂市政府網站消息,福建省長樂市政府通報“1?31”重大火災有關情況。通報稱,目前,已有14名死者的身份得到確認,在事故責任未最終認定前,將先由政府籌集資金墊付每位死者的善后費用。
2009年1月31日23:55分左右,位于長樂市吳航街道鄭和中路178號的“拉丁”酒吧,因年輕人開生日聚會,在桌面上燃放煙花,引燃天花板釀成火災。火災于00:20被撲滅,現場陸續救出35名人員,其中15名因窒息經現場緊急搶救和送往醫院搶救無效后陸續死亡,17名經搶救后已脫險,3名正在搶救中,天亮后又有2名逃生傷員自行到醫院救治。
目前,已有14名死者身份得到確認,15名死者遺體已全部送往長樂市殯儀館妥善保存。
據初步調查,“拉丁”酒吧屬吳航街道航華社區,房屋產權證為長樂市房地產公司所有,于1999年出租給伊夢火鍋店,伊夢火鍋店于2008年4月轉租給鄭明來;火災過火面積近30平方米,火災原因為顧客當晚在酒吧中過生日燃放煙花引起的。后續調查由省調查組組織調查后再公布結論。
通報稱,在事故責任未最終認定前,將由長樂市政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相關事故補償的標準,先行由政府籌集資金墊付每位死者的善后費用,待最終責任認定后,再由政府依據法律協調補償處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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