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第一次在全國范圍內對各省區市單位GDP消耗建設用地水平進行考評,以遏制粗放用地、浪費土地的現象。
記者13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根據日前由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的《單位GDP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長的新增建設用地消耗考核辦法》,國家將就單位GDP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長的新增建設用地消耗,對省(區、市)人民政府進行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分別作為分解下達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和干部主管部門對省級人民政府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依據。
此次出臺《考核辦法》,第一次在全國范圍內將省(區、市)節約集約用地情況與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分解下達掛鉤,與干部政績考核評價掛鉤,是我國節約集約用地考評機制的“破冰”之舉。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負責人說,考核實行位次考核與年度變化考核相結合的方法。位次考核主要考核各地區集約用地水平在全國的排名,年度變化考核主要考核各地區本年度集約水平與前一年相比的提高程度。兩項指標分值分別為65分和35分。
從指標選擇來看,單位GDP耗地下降率、單位GDP增長消耗新增建設用地下降率、單位固定資產消耗新增建設用地下降率指標體現了提高土地經濟承載能力的考核目標;單位GDP增長消耗新增建設用地量和單位固定資產投資消耗新增建設用地量指標體現了經濟增長過程中不斷降低用地消耗的考核目標。
這位負責人說,由于考核工作具較強的專業性和政治性,指標選取的基本原則是保證考核基礎數據公開、統一、可比。因此以國家公布的GDP、固定資產投資額和土地變更調查統計數據等成果為依據開展評價考核工作。鑒于國家統計數據每年8月才能公布,考核時間定于每年第三季度,每年9月末形成成果報國務院。(記者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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