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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衛生和社會服務
年末全國共有醫療衛生機構99.5萬個,其中醫院3.0萬個,在醫院中有公立醫院1.2萬個,民營醫院1.8萬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94.0萬個,其中鄉鎮衛生院3.7萬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3.5萬個,門診部(所)23.0萬個,村衛生室63.8萬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2.2萬個,其中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482個,衛生監督所(中心)3133個。年末衛生技術人員891萬人,其中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335萬人,注冊護士379萬人。醫療衛生機構床位785萬張,其中醫院609萬張,鄉鎮衛生院125萬張。全年總診療人次[64]81.0億人次,出院人數[65]2.4億人。
圖23:2013-2017年年末衛生技術人員人數
年末全國共有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3.2萬個,其中養老服務機構2.9萬個,兒童服務機構656個。社會服務床位[66]749.5萬張,其中養老服務床位714.2萬張,兒童服務床位9.6萬張。年末共有社區服務中心2.5萬個,社區服務站13.9萬個。